[問題] [刑法沒入] 犯罪所得

作者: isabelle723 (())   2016-06-25 23:09:09
請問,
若犯罪行為人已有罪判決"確定",(甚至有期徒刑執行中),
刑法38-1 II 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或法人" 取得犯罪所得,
也可以 沒收或追徵嗎??
這會有一事不再理嗎?
感謝 >"<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6-25 23:14:00
何時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26 00:02:00
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好像也會沒收?和民法不同
作者: natashaLIN (幸運星)   2016-06-26 00:06:00
新修38-1二項內三款所規定,雖然第三人是善意,但因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取得都可以追,目的在於不讓任何人保有犯罪所得
作者: coolfunk8938 (chrisfunk)   2016-06-26 00:06:00
依裁判時之法律
作者: natashaLIN (幸運星)   2016-06-26 00:07:00
若善意還需要加上相當對價取得則毋須沒收
作者: coolfunk8938 (chrisfunk)   2016-06-26 00:11:00
裁判時為新法的話,只有善意+相當對價取得,才不會被沒收跟樓上大大講得一樣我重複了,sor判決確定時為舊法應該就不能沒收(我猜
作者: ritado4984 (M&D)   2016-06-26 00:26:00
如果7月以後判確定 ,沒收非屬刑罰而依新法第二條適用裁判時法律 !
作者: b03012002 (No gains without pains)   2016-06-26 00:28:00
原po要問的重點是針對被告已經判決確定後,再開啟一次程序對第三人沒收,有無一事不再理之適用?是吧?這樣的話樓上還是沒有回答到。更正樓樓上
作者: ritado4984 (M&D)   2016-06-26 00:31:00
你去看新刑法40條三項啊 ,是可以單獨沒收的哦 !所以沒有一事不二罰的拘束
作者: b03012002 (No gains without pains)   2016-06-26 00:41:00
參考40條3項的立法理由。
作者: ritado4984 (M&D)   2016-06-26 00:45:00
不過我也不太確定 ,我是憑著補習班新法講座的印象跟筆記為你解答 ,如有錯請其他高手指正;-)
作者: archlaw (jason)   2016-06-26 15:00:00
參考月旦,新刑法沒收定性由從法轉為準不當得利的衡平措施,不具有刑罰性質,可單獨宣告沒收,判決確定仍無礙沒收之實施。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6-26 15:54:00
終極目標即任何人不得因不法行為而保有利得。
作者: isabelle723 (())   2016-06-26 16:09:00
所以是要對犯罪行為人再審嗎?所以當事人是犯罪行為人但會對第三人進行沒收?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6-06-26 22:55:00
沒收好像有溯及既往
作者: ritado4984 (M&D)   2016-06-26 23:55:00
對第三人沒收的前提要是第三人有因犯罪人之行為得利益唷 !打個比方 ,職員製造黑心油造成公司獲利 ,不能只沒收職員而不沒收公司所得不正利益呀 ,否則就不符合新法之立由了不需要再對犯行人再審 ,因為沒收可“單獨“宣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