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考試院編纂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部法三字第10540884352號
速別:特急件
主旨:公告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試院。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
三、前開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均登
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法規草案項下(網址:http://www.mocs.gov.tw)。
四、任何人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法規司第三科承辦人沈菁菁
(電話:02-82366502,傳真:02-82366497,電子郵件帳號:ab9673@mocs.gov.tw,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陳述意見。
附件下載
*職系說明書修正草案總說明
*職系說明書修正草案對照表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732&Page=4984&Inde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