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大家都用客觀歸責還是相當因果

作者: KTjason   2016-04-17 22:20:58
如題
如果單指國家考試
大家習慣(或建議)用客觀歸責還是相當因果呀?
我之前都是聽撲馬的課,看他的書
所以考試都是用他的架構
分數通常就 雖不算低,但也沒辦法衝高
當然,主要還是自己實力不足啦
只是最近在聽別的老師的課
他說了,最高法院那套相當因果,算是很舊的理論
然後說,他常常看學生寫相當因果
可是他想不到不寫客觀歸責的理由..
之類的
唉 可是客觀歸責我非常不熟耶
如果會影響分數,是不是應該試著用看看
還是說大家覺得 其實沒差?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4-17 22:22:00
相當因果 除非明顯學者出題 考教科書內的典型客觀歸責例題
作者: dswen (牛河)   2016-04-17 22:38:00
客觀歸責的缺點就是難用,除非你熟,不然考試很難寫的漂亮
作者: bt011086 ( )   2016-04-17 22:41:00
沒考點就相當加判例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4-17 22:41:00
實務都採相當因果啊~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6-04-17 22:47:00
1.考點是客歸就用客歸。2.當你沒時間寫的時候,連客歸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6-04-17 22:48:00
相當因果比較好寫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6-04-17 22:48:00
都無法寫的時候,用相當因果關係,讓答題變得完整就好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6-04-17 22:48:00
相當因果+1...客觀歸責很多要注意的地方=.=..麻煩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4-17 22:54:00
不過實際考試時 因果關係沒考點 就都不寫XDD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7 23:06:00
可以去翻翻林山田老師刑法總則教科書,有關這一部,會比較好懂一點。                      部分當然了,你用相當因果關係的判例來寫考題會比較簡捷一點就是了。但我個人是覺得客觀歸責理論比較完善,但不好寫。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6-04-17 23:21:00
不是都用貢獻度高低搭配反常度嗎?
作者: berry07   2016-04-17 23:38:00
樓上那就是puma書上的解法了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04-17 23:48:00
考試不就一句有因果關係就帶過去了嗎
作者: KTjason   2016-04-18 00:39:00
不好意思 請問ㄧ下 怎樣算客歸的考點?因為puma的書,其實所有爭點,也都有辦法處理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4-18 00:55:00
典型的就是交通違規事件的信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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