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 一物一權原則 的疑惑

作者: fkskorea (大陸是臺灣的)   2016-04-11 16:45:32
關於「一物一權原則」我的理解是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
上的所有權。
打個比方來說,一塊土地只能有一個人有權利,然後該權利則代表那塊土地的"所有權",
所以一塊土地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
假若以上我的觀念理解都沒有錯的話,那這不就跟「土地持分」有衝突到嗎?就好比說我
家就有一塊土地是有好幾個人的名字,這樣就不符合一物一權原則了阿。
我有上網都找不到這兩個的衝突解說,麻煩各位幫幫我 謝謝!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6-04-11 16:48:00
共有一樣是一物一權啊
作者: Balzac (巴爾札克)   2016-04-11 16:54:00
若是分別共有,假設共有人有2人,那每人的應有部分就是1/2,加起來才是一個完整的所有權。但公同共有較特殊,每個人都有完整的所有權。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4-11 16:54:00
多數人“共有”(持分)一塊土地上的“一個”所有權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6-04-11 16:58:00
共有是共享該物權 多人共享一物權的意思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6-04-11 17:16:00
一個所有權 多個人一起擁有 仍然是一物一權
作者: smile80322 (MeiMei)   2016-04-11 18:01:00
假如是3個人分別共有A地,那每個人就是擁有A地上每一個點的1/3,3個加起來還是只有一物權
作者: bebi (none)   2016-04-11 19:03:00
對這種基本問題鑽牛角尖 對考試沒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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