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請教刑法擇一因果的結論是?

作者: pili012140 (mike)   2016-03-17 22:01:15
請教刑法擇一因果的結論是?
擇一因果的案例
在結果原因的條件理論必須修正 認為還是有因果關係
那在結果歸責是兩個人都負既遂之責還是都負未遂之責?
我認為 這個時候依照罪疑唯輕原則 都負未遂之責
這樣對嗎?
謝謝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3-17 22:04:00
都負既遂
作者: askrui (賴以依靠的所有肩線。)   2016-03-17 22:25:00
都負既遂之責。如果沒有修正,依條件理論本來就是沒有自己的行為,都會因對方的行為產生結果,構成要件不該當,因此不是既遂;既然認為要修正,當然不會修正出來結果還是未遂。
作者: BlueANSI (藍色)   2016-03-17 22:55:00
請問該如何修正呢?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3-17 23:09:00
就例外認定係成立既遂。
作者: BlueANSI (藍色)   2016-03-17 23:11:00
請問有無實務見解可供參考嗎?感謝…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17 23:54:00
條件理論之例外,都成立既遂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3-17 23:57:00
這題目實務家不會出 出了就寫嘴砲學者見解即可
作者: uericw1357   2016-03-18 14:16:00
如果已經造成結果實現 兩人皆僅負未遂其實是奇怪的
作者: yukodomoto   2016-03-19 09:37:00
罪疑為輕我認為應該是在案例甲乙兩人同時對丙開槍 一個中頭部一個中心臟 雖都足以致死但無法判斷誰先誰後的情況下才討論
作者: tp943308 (尊爵不凡廢文王)   2016-03-19 11:47:00
同樓上 有罪疑為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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