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12年開始考試 高考、特考(法制人員)
已經經歷過不少考試。
目前自己讀書讀的很無力 有點看不下去
我買了一本書 上面好像是"慕華"小姐所編譯
所以她用自己的角度詮釋法律
看上去很豐富 一本書有736頁
但實質上 令我無法接受
例如她會說 侵權行為法是調和加害人「行為自由」和被害人「權益保護」的兩種利益
我不免會想 以前上課學的:權利、利益、法律上利益、反射利益、第三人效力
楊老師不是這樣講的(我是三峽大學)
這位慕華小姐還自己說法國民法200年來長期的解釋使法國侵權行為法具有濃厚的
案例法性格(case law)
我有點想到張老師的腦海中肯定沒讀過這個(留學法國的張老師)
接著她有說:民律第一次草案和第二次草案的最大不同,在於將三個條文併為兩個
條文。現行民法第一八四條更將此兩個條文濃縮成一個條文,並分為兩項。
我很想問這些文章來源出處真的是慕華小姐自己編釋的嗎?
我的劉老師會覺得大清律令不是這樣寫的(碩士班的劉老師)
我讀不下去了 我想參加今年的高考(法制人員) 但是我沒辦法讀書
去年特考三等法制人員錄取分數70.63分
我才考33.33分
實在差太多…
但我真的很嚮往法律工作 我喜歡法律人 喜歡法律學科 喜歡法學教授
(我在高x補習班補習時還遞紙條給老師說我想跟他進一步交往 大約2004年時)
我自己也學了德文和日文 希望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但我現在讀不下去 我今年的考試還可以報考嗎?
很喜歡法律的女人(原po) 行不行參加考試 跟大家一起拚上政府公務員的行列?
可否推薦除了慕華老師的書以外,哪一位寫的比較像律師?
感謝再感謝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