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 吳桓公民最後一堂的筆記(有一個字看不懂)

作者: wang7878 (wang fan)   2015-12-23 19:23:32
私法權利:財產權(與主體不可分):
一、債權(對人權)
二、物權(對?權)
我看不懂的是
二、物權(對?權)
我再去補課 再看一次也是看不懂?那個字
看起來像上面一個士,下面一個立
而且沒有複誦抄在黑版這個字 我完全沒法度了解這字寫什麼
我抄是「古」字
不知道版上有吳桓老師的學生
是否有抄到這一段
我覺得老師這個字寫得版書有點草
謝謝
作者: axdv1092 (Madness)   2015-12-23 19:29:00
對"世"權 亂猜der
作者: weiweiyu (weiwei)   2015-12-23 19:30:00
對世權?
作者: chihongmse (= =)   2015-12-23 19:32:00
對世權+1
作者: wang7878 (wang fan)   2015-12-23 19:32:00
因為我沒有基礎,所以我翻公民掌心雷這本書也找不到,相關的部分。而且我沒上法學大意(法緒),對這方面更是弱。吳桓筆誤的部分很少很少,就算有也是可以明顯知道。像之前程序的序寫得很草,但因為嘴巴有唸出來,所以沒問題。謝謝。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12-23 22:36:00
其實這個法學大意會講得更清楚啦
作者: justicenfair (賈蒂森菲爾)   2015-12-23 22:41:00
對人權 只能對相對人主張 只存在買賣雙方間對世權 可以向其他人主張的 例如所有權
作者: wang7878 (wang fan)   2015-12-24 17:34:00
對世權的話,這也超過高中公民範圍了吧?謝謝。
作者: ann2015 (ann)   2015-12-24 22:06:00
對世權法大的書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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