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gaa (pingaa男)
2015-11-23 00:15:27近年來保險法常考是否理賠的問題
想請問底下這題
甲要保人就其所居住房屋向乙保險人投保一年基本地震險, 但該房屋為海砂屋
甲明知但並未再書面契約據實說明 簽定保險契約兩個月後 發生一級地震
但周遭只有甲的房屋倒塌
試問 甲得否向乙請求保險給付??
想法:
保險法64條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減少保險人之估計 保險人得解除契
約 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但本題是問得否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 要保書上也沒有勾選房屋部分瑕疵欄位
我結論是覺得應該可以請求 只是乙可以主張解約
不知這樣想法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