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連帶債務

作者: amazing0512 (Hilaria)   2015-11-08 21:01:11
剛接觸民法申論題,焦頭爛額中…想請教大家有關民法連帶債務的問題,非常感謝!
題目:
甲、乙、丙三人共向丁借款1200萬元購入不動產,當事人間並約定由甲乙丙三人就該借款各1/3分擔部分的連帶債務。
試問:若於事後發現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且甲的法定代理人並未於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認甲的借款行為,使甲與丁之間的連帶債務契約無效,請問該契約無效的結果對乙、丙是否亦產生效力?
作者: hunter414   2015-11-08 21:15:00
記得一部無效,全部無效呢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11-08 21:38:00
錢都借出去了怎麼可能全部無效...
作者: xenaboy   2015-11-08 23:44:00
相對效力 若法代事後拒絕承認 依民法282條第一項其他債務乙跟丙個別負擔六百萬 相對效力是指其無效不及其他債務人乙跟丙不能主張其中的四百萬是無效的剛學到這單元覺得應該是這樣...不知道對不對不知道282是不是只能用在契約有效的狀況...用111條的話就是除去甲的部分亦可成立然後乙丙的部分仍為有效這樣恩後來想了一下282應該不行因為無效的話甲就一開始就不是債務人了...所以還是用111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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