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郵局外勤郵政法規第56題

作者: KD00840013 (Sandman,)   2015-11-02 18:13:59
※ 引述《LucianS (追隨大智慧 救世廣慈悲)》之銘言:
: 這題我已經提出釋疑,不過還是想看看大家的想法
: 第56題其中(2)選項:國際郵件已離開中華郵政公司之國際互換局,得於未投交收件人
: 前申請撤回
: 郵務營業規章第182條:
: 各類郵件除依規定經扣留、沒入或銷燬者外,於未投遞前,寄件人得申請撤回。
: 國際郵件已離開中華郵政公司之國際互換局,得於未投交收件人前申請撤回。
: 但寄達國郵政不辦理郵件撤回者,不在此限。
: 選項(2)中沒有提到寄達國郵政不辦理郵件撤回者,不在此限這個要件,所以也算是
: 錯的吧?
: 所以這題選2跟4的應該都要給分,有人跟我想的一樣嗎?
先無論郵局願不願意給分,
大家不覺得這題跟同試卷的53題比起來真的是雙重標準嗎?,
53題目前的官方答案是非掛號印刷物,若成立的話,就是要一字不漏的符合才是正確答案,
因為同題還有一個選項是明信片,(在這情形下,它同樣也視為無著郵件處理規則,沒錯,
就是法規最愛出的文字陷阱題),那這樣看來的話,為何56題的標準又整個顛倒?,
"寄達國郵政不辦理郵件撤回者,不在此限這個要件"這個規則如此重要,就可以忽略嗎?
以下是我在後面提出的一些釋疑:
...(引用法規,前略)法規很明白地有指出寄達國不辦理撤回者,不在此限,
請釋疑為何不是選項二,若選項二說法是正確的,那就和法規衝突到了,
變成日後無論寄達國許可與否,郵件都必須退回給申請人,
貴局在郵政法規科目出題上常出現考非常細部,一字不漏的規則強背題
(請參照本試卷53題),若這題依舊以原本答案給分,真的會讓考生們覺得無所適
從,如此模擬兩可,日後也難斷定此類型的題目標準何在?
希望大家有疑慮也可以多多去反應,能多對一兩題對我這種擦邊球地帶的考生
可是差很多的XD
作者: AngelKAZAMI   2015-11-02 18:30:00
56題我也有提出釋疑...
作者: windcity (保持能量^^)   2015-11-02 18:31:00
覺得因為它是"得"所以還好耶 得就是可以這樣但不一定要讓你這樣.... 如果是應 或是一律 沒寫但書就不對
作者: AngelKAZAMI   2015-11-02 19:00:00
因為他沒有後面的但書,所以我就提出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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