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釋字732號出爐!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0-07 22:33:52
不好意思,一日連回兩篇冏
晚上在課後請益蘇老師732的問題,
嗯,我覺得問題在於大法官解釋沒有像一般判決有爭點整理或程序部分。
美河市案會被幹到翻,是因為給聲請了又說不在違憲範圍內。
問題在於聲請範圍跟受案、解釋範圍為何?
大法官在本號解釋對超出土地法、土徵必要的毗鄰地認為徵收違憲,
但是是這部分限定違憲,沒有辦法逆回推聲請與解釋範圍只含「毗鄰地區」解釋
經請益,聲請與受理、解釋範圍是大捷法第7條第4項「全部」。
是以,美河市案還是有聲請權能應受理,但是在那部分交通用地上是合憲。
我覺得去吵法官不語,傷害已經實質造成,沒意義啦,
現行制度因這兩東西欠缺造成解釋歧異,
正規途徑,就只有請顧大律師代表當事人聲請補充解釋說明詳細一途啦。
至於比較有考相的活法,經請益,應該只有「最高系列法院見解一致」但與人民請求相反
這時合憲性解釋才有限定違憲一途,不含人民意見與法院一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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