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不作為幫助犯的問題

作者: myscloudrift (小白菜)   2015-09-13 14:11:32
想請教板友關於不作為幫助犯的問題。
出處:李允呈的刑法解題趣,99年司法官的題目:
甲為警察,竟對乙所經營之賭場連續索取保護費及乾股利潤每月十萬元
共計十次。某日,甲穿著制服偽裝執行勤務,實則擬收取當月之款項。
此時適有乙之仇家丙前來尋仇,丙舉槍射殺乙時,甲不加以制止,
反而迅即臥倒躲避,倖免於難,乙則被殺身亡。
甲針對未制止丙開槍一事,以其係緊急避難行為辯解之,
試問,甲的行為如何論處?
這裡我有問題的是擬答中寫的
"甲未制止丙開槍的行為,構成不作為之幫助殺人罪"
我有上易台大老師的函授課程
講義中p.11-74有提到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參與關係
問題點:當具有保證地位之人,違反作為義務而不阻止他人實行犯罪時
究竟該成立正犯或幫助犯?
易台大老師是建議以區分理論來判斷
當作為義務是保護性質,則成立正犯,
作為義務是監督性質,則成立幫助犯
按照這理論,本題的甲(警察)對乙負有保護義務,應成立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正犯"。
但擬答中寫的是成立不作為之幫助犯
我查了一些實務見解,如98台上585,
似乎也肯定有保證地位之人,
若對他人犯罪之實行違反義務不加以制止,即成立不作為幫助犯
所以考試的時候,遇到這種情形,究竟該論以不作為幫助犯,
或直接論以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正犯"...?
覺得兩種說法好容易混淆...懇請板上高手賜教,謝謝!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3 14:17:00
幫助犯跟正犯的主觀要件不同呀,碰到時題目沒給清楚的話,就選邊站吧。
作者: ster915842 (g6)   2015-09-13 14:26:00
幫助犯要雙重故意啊~啊~啊~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5-09-13 16:40:00
這問題有非常多說 我覺的可以都列 然後回歸犯罪支配理論判斷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9-13 17:11:00
這問題其實很複雜,可以寫一本碩論了
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15-09-13 20:01:00
看了三本解題書,兩本寫不作為殺人罪幫助犯,一本寫不作為殺人罪正犯,但是我自己覺得其實兩者都可以因為不知道行為人是幫助故意還是殺人預見並放任其實現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13 22:23:00
記得這是真實事件,之前有新聞,那實務上法院判甚麼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9-13 23:00:00
翁騎楠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13 23:24:00
喔謝。我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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