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律師到底怎麼錄取?

作者: shaneshau (軒仔)   2015-09-10 15:47:47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這個問題真的疑問我超久了
在考試規則裡面提到的1/3和1/2到底怎麼計算?
就我的理解我一直是以為
1.
四種選試你要佔每組裡面的1/3(單科)
剩下科目你要佔全部人的1/2
可是也有這種說法
2.
1/3是要(選試加剩下科目在各組的前1/3)
然後剩下科目在比一次前1/2
聽到補習班教刑訴的高X上課時的說法
他有偷打去問結果兩個答案都有!
(我如果沒記錯的話他打三次有兩次是說法1)
考選部到底是想怎樣?
板上各位大大覺得如何呢?
手機發文排版見諒
作者: fbtm (fbtm)   2015-09-10 16:27:00
是二 我仔細研究過了
作者: capitalofz   2015-09-10 16:54:00
考試規則不清不楚+1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09-10 16:02:00
我比較怕統計分數出錯
作者: shaneshau (軒仔)   2015-09-10 16:01:00
怕的是簡章也不清不楚啊...這不是我們行政機關的絕招嗎?還是之後大家在一起打行政訴訟了?
作者: capitalofz   2015-09-10 15:58:00
可是不論1或2 錄取率都會低於10%耶改制以後更難考???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0 16:00:00
之前板上好像有討論 1/2是共同科目門檻;1/3是共同科目+選考後選考組別的排序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0 15:58:00
我的理解是2
作者: Xbug (............)   2015-09-10 15:56:00
我只想說,1的話,最好選考科目出題者的期別有這麼高...
作者: surrogate (所羅大門)   2015-09-10 15:52:00
其實我也很好奇不過我想等到二試簡章出來就一定會照簡章來吧...?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5-09-10 17:57: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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