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甲欲傷害身處屋內的乙,乃丟一石頭打破窗戶又打傷乙,經乙對甲提出傷害與毀損的告訴。檢察官對於甲的傷害與毀損二罪,分別向 A、B 法院聲請簡易處刑判決。A 法院繫屬在先,B 法院繫屬在後,且 A、B 法院均尚未審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所犯二罪,屬於同一案件,故 B 法院應逕為不受理判決
(B)因甲所犯二罪,屬於同一案件,B 法院應逕將案件移送 A 法院併為審理即可
(C)因甲所犯二罪,屬於同一案件,B 法院應變更為通常程序,為不受理判決
(D)因甲所犯二罪,屬於同一案件,檢察官對法院之聲請簡易判決無效,B 法院不受其拘束
請問,答案是(C)的理由是
不同法院起訴,法院要如何依照303下不受理判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