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屬於中央對於地方自治之事前監督?
(A)核定 (B)撤銷 (C)備查 (D)函告無效
請問一下關於「函告無效」是在什麼的情形下會發生呢??
翻了 地方制度法 還是有點模糊上來請益一下!!
另外,再問備查、核定 有沒有人可以比較清楚且白話的解釋其意義??
看法條文字有點在烙圈圈的感覺。
謝謝分享學習經驗!!
核定:中央准了才算數 備查:中央只做適法性監督 不做妥當性監督 也就是只監督有沒有違法 不監督行政作為好不好 撤銷:認為行政作為違法 可以事後撤銷之 那個原本成立的行政作為就失去效力了 是事後監督機制
作者:
KiddKg5566 (雞德K雞5566門車站的草)
2015-08-07 11:35:00地方制度法第二條 有很多名詞定義 你可以去念一下公務員也應該知道核定與備查
答案一定是A啊 其他都是事後審查 函告無效恕小弟愚魯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8-07 12:08:00A
我不確定但如果是「無效」應可往情事變更原則方向思考?
作者:
KiddKg5566 (雞德K雞5566門車站的草)
2015-08-07 12:55:00核定是事前 備查是事後核定比備查重要 大部分的法定事項都只到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