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來源:103年司法特考五等 考前搶分題庫【法學大意】許靖編著
題目:第三回民法第302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子丙。丙已成年,未婚無子。甲之母丁尚生存。
若甲、丙同時死亡,則關於丙之遺產繼承,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乙單獨繼承
(B)甲、乙共同繼承
(C)丁單獨繼承
(D)乙、丁共同繼承
解答:(D)
自己想法:答案應該是A
理由:1.丙無配偶,依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母親乙先於祖母丁,乙健在丁就沒份
2.因同時死亡,甲不能繼承丙,丁應該只能繼承甲的遺產(與乙平分)
3.尊親屬也不可能代位繼承,卑親屬才有
請問答案為什麼是D?感謝各位
這題應該是考古題 題目應該是要問甲死亡才對 某本民法答案有寫到這題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8-02 12:22:00我覺得這題有瑕疵啦...
剛才看錯題目,回了篇錯誤的回答,真不好意思...如果是丙的遺產,那答案似乎應該是A,該不會書的解答是解甲的遺產?
同時死亡就沒有繼承問題,所以甲的遺產為配偶及甲之母親繼承??
作者:
b9910 (b9910)
2015-08-02 14:01:00依人情義理推斷, 我會選D 不然甲母情何以堪...
作者:
colapig (colapig)
2015-08-02 14:31:00問丙的遺產,我會選A。D應該是說甲的遺產吧@@
作者:
helenhe (helen)
2015-08-02 14:36:00是D啊 民法1143 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按下列順序繼承 直卑->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故父母仍有繼承權 共同繼承沒錯 僅是應繼分有不同等等我看錯以為在問甲 不過如果是問丙之遺產 則丁是祖父母仍有繼承權
作者: lucifertn 2015-08-02 14:46:00
不要懷疑題目會出錯。
作者: Lidmoon (冰島の貓) 2015-08-02 14:47:00
乙(母)繼承後,後順位的丁(祖母)沒得繼承了吧?!
作者:
mio2561 (Yarmi)
2015-08-02 14:48:00he大...有繼承權但仍有順位好嗎
作者: Lidmoon (冰島の貓) 2015-08-02 14:49:00
1138的順位,有前順位繼承人後,後面的順位就沒得繼承了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5-08-02 15:36:00
答案肯定是A
這題是99年地特四等考題,查詢考選部公布的答案,仍舊給D的答案,不知當年是沒有人釋疑,還是釋疑後考選部一樣認定是D。
作者: lucifertn 2015-08-02 19:48:00
再看了一次,答案是D沒錯,題目在帶你繞圈圈。
作者:
p101422 (哇!)
2015-08-02 22:13:00不可能是D吧,母親是第二順位,祖母是第四順位,怎可能共同繼承?
剛在阿摩看到這題的筆戰,見解不同的問題,現應作A解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8-03 13:05:00丙之遺產繼承 配偶:無 子女:無 母:有 兄弟姊妹:無祖母:有 乙=母 丁=祖母 答案是D沒錯 好可怕的題目
作者:
p101422 (哇!)
2015-08-03 16:20:00觀念清楚一點,可以選第二順位母親,第四順位的祖母就無法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