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今年律師考試有可能只錄取五百人

作者: linchenhui (走過千山萬水)   2015-07-29 17:15:41
朋友轉來一篇幾個月前的報導, 說有補習班統計出某科選考人數破6成,
以此鼓吹學生選考該科. 這些補習班大概沒想到他們為了經營利潤極大化,
正在傷害全體考生的權益.
按今年的律師二試新制,雖說取各組前1/3, 可是但書要求共同科總分要在全部前50%.
其實導致但書的要求反而成為第一道門檻, 可以用下列兩個極瑞例子來分析:
一 極端理想情形(假設有三千人進入二試)
假設所有考生的人數及實力很均勻地分佈在各組,
組別 | A | B | C | D
作者: kutkin ( )   2015-07-29 17:23:00
這制度真的很神奇 比研究所分組還神奇
作者: Satyria (Sat.)   2015-07-29 17:24:00
極端不理想的假設沒有參考價值吧?就算是理論上的假設,不過就是呈現錄取人數在500~1000間浮動而已嗎?更何況錄取人數會比往年少也已經是預期之內的事了~(應該說當初就有設想到會有1/2*1/3的錄取人數了吧)
作者: isingit (uw)   2015-07-29 18:04:00
補習班鼓吹哪組??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5-07-29 18:49:00
智財??
作者: Nicoleya79 (妮可兔)   2015-07-29 19:07:00
補習班是說智財最多人選…不過我不是選這組啊QQ不知有何影響@@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5-07-29 19:25:00
我聽到的都不是選智財耶,哈哈怕智財很多強者去報名的樣子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7-29 19:27:00
那保險的策略是不是去報人最多的那科?分組排名最似母體?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5-07-29 19:34:00
聽到的都是說智財人最多。但這種方式,第一年看起來會這樣沒錯,但後來就會修正了,會有人選擇性跳去別科考報考人數多的科,強者可能多但炮灰也會跟著多。而且說實話,共通科目擠不進前50%,還真的看不出有啥資格過關。
作者: kerkerkerbe (科)   2015-07-29 19:46:00
陳至中表示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07-29 19:51:00
錄取五百個沒甚麼不好阿,應該以後都錄取五百個就好了
作者: peter819 (三澤小惠)   2015-07-29 19:53:00
共同科目前50%錄取規定太鬆了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7-29 20:00:00
海商海洋最多吧 順便考高考法制 以考試取向來說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5-07-29 20:00:00
還要各組前1/3欸,蠻嚴的啊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7-29 20:03:00
法制還可以考兩次 選智財就不划算了XDD
作者: Satyria (Sat.)   2015-07-29 20:24:00
我聽到的都是報智財,因為海商組要考海洋公約..
作者: rain90104 (小黃瓜)   2015-07-29 20:33:00
應該是~新進想考律師的比較會朝新的組別吧~舊生大概只會選海洋跟海商組~所以五五波囉?
作者: Balders (無限希望 無限未來)   2015-07-29 20:41:00
現在考試怎麼這麼複雜...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5-07-29 20:58:00
選智財是因為這是未來主力....一堆人都在宣傳智財好賺。
作者: magiv (成瀨)   2015-07-29 21:07:00
所以是750人的意思嗎?
作者: raymondfax (微笑著祝福)   2015-07-29 21:42:00
我問了我們所上的 海商最多 智財跟財稅少 勞社沒聽到理由都一致的是 海商念過比較好復習+高考會用到
作者: zenki1031 (海鹽)   2015-07-29 21:43:00
身邊報海海最多
作者: raymondfax (微笑著祝福)   2015-07-29 21:44:00
而且海洋了不起大家都不會 希望他們不是暗黑我...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5-07-29 21:59:00
總分到三分之一共同科目不到二分之一這種事,除非該生選考科目超級強,然後其他考生這科超級弱才有這種可能.因為科目很多,要靠選靠衝到前三分之一這個機率超級低.考前放這種消息影響考生,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考生根本不用擔心,這個門檻老實說幾乎形同虛設.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5-07-30 00:55:00
唉 只能盡力了 之前討論大家還不是只會噓
作者: isingit (uw)   2015-07-30 01:27:00
我也覺得不用過度擔心這種事 只要盡力念就好不要自己嚇自己 (這種極端例子真的很影響別人)
作者: cvv00010 (謬論)   2015-07-30 08:14:00
律師真的不需要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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