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司法官報考新制-調查局廉政署警政署立場?

作者: DECOBA (多啦A夢)   2015-03-30 11:18:29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2064
新制只限高考法制、三等司法行政職系(書記官、司事官、檢事官等)的公務員可報考
卻排除高考法律廉政、三等調查局、三等警特等亦為從事法律專任工作的公務員報考
質疑:
(1)同為高考或三等公務員卻受此差別待遇 實為不當!
*非法制或司法行政職系都要下來當律師3年才能報考
法制或司法行政職系卻不用下來當律師就可報考
(2)排除其他高考或三等公務員參與本項考試
   形同限制考試公平競爭 甚至有圖利特定職系公務員之虞
有意見者請於104年4月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劃司第一科表示意見
(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000554@mail.moex.gov.tw,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作者: peter819 (三澤小惠)   2015-03-30 11:30:00
那就考個律師不就好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3-30 12:08:00
從限工作經驗開始 就算是限制競爭啦或者說排除四等、五等參加司法官考試 燒毀~~~
作者: DECOBA (多啦A夢)   2015-03-30 12:12:00
我建議不設任何條件 滿18歲就可報考 用第一試來篩選就好怕報考人數太多造成閱卷困難 就是像現在一樣第1試用選擇題篩掉2/3就好惹
作者: yaudeh (腳踏車伕)   2015-03-30 12:28:00
請問一下,考上律師後,當三年調查局可否報考?
作者: leavez (XD)   2015-03-30 12:33:00
說的好 一樣三等的,要考司法官要先辭職公務員身份要不然就是要先轉職去考書記官 公平嗎?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5-03-30 13:46:00
而且還要三等書記官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3-30 13:47:00
我同學三等法律廉政每天都在監工、驗收,好像跟法律工作沒啥關係,最近又買了一堆建築的書,真是認真。
作者: hypocrite56 (蝸牛棠)   2015-03-30 13:49:00
還好吧,三等廉政比三等檢事官好考太多,程度不夠當然要先去考個等級相當的,才能報考司法官,懂?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5-03-30 14:16:00
結果造成這些職缺流動性超高~~~
作者: leavez (XD)   2015-03-30 14:29:00
技術類科三等會比書記官差? 憑什麼限類組
作者: yoyolover (嘿喲)   2015-03-30 14:44:00
開放書記官報考是三等書記官不是四等書記官如果司特考試是考三等書記官,能考上者法學素養應該比技術類好些(至少法律常識推定好很多)如果是四等書記官考取薦任官,至少也作了10年以上的書記官,不管在院檢,其歷練也算豐富不過草案應該要排除行政書記官,如果書記官沒有從事紀錄業務一定年資以上,不適合取得報考司法官的資格
作者: leavez (XD)   2015-03-30 15:14:00
恐龍法官不就是只懂法條。技術類當檢察官實務上好吧。
作者: Lovefisher (自由)   2015-03-30 16:44:00
所以三年後 那些修學分的就沒有辦法考試了
作者: osee (os)   2015-03-30 18:02:00
限制這些三等工作的正當性是啥阿?? 跟當初修改的目的有合嗎不是說要啥社會經驗 結果把社會經驗最豐富的又刪掉開始送草案還不限工作 因為根本無法界定 現在又偷加這些想暗度陳倉 這些搞改革的人 頭腦要不要先改一下真的是為公益 還是為自己績效而已若連目的關聯性都說不通 那還修的屁阿 又是為修而修?不過政府硬幹也好啦 很期待有大法官解釋打臉 哈阿
作者: a4077116 (:))   2015-03-30 18:21:00
修學分或法律系畢業沒差呀 改的是法律工作經驗
作者: osee (os)   2015-03-30 18:46:00
沒吧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5-03-30 20:36:00
為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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