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dc2260 (把不到妹妹)
2015-02-11 22:04:34看到目前
1.主嫌跟管理員扭打,管理員應該有受傷:有傷害行為和犯意,277傷害罪
2.狹持管理員和替代役離開醫療室:強暴脅迫管理員行無義務之事,304強制罪、161脫逃
既遂。
3.主嫌教唆他人犯罪(不確定):161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之事。
自己覺得3為一行為,1、2為一行為。
想說看到就來討論ㄧ下,有錯就請大家不吝指正嘍~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邊際用此選項發
文。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5-02-11 22:27:00行刑
作者:
fetish9 (linda)
2015-02-11 22:38:00原po是想問如果刑法考出來的話吧
作者:
acdc2260 (把不到妹妹)
2015-02-11 22:40:00對 問刑法 沒說清楚抱歉ˊ_>ˋ
剛剛看了監獄行刑法後 感覺比較像程序法 沒罪名啊另外 有沒有 302跟161的問題啊??感覺很有機會成立161 II跟IV未遂對了 這事件應該不是劫獄 劫獄是別人進來救吧?劫獄162
作者:
TankZ (Stainless)
2015-02-11 23:09:00302會不會比較好?
= = 我說錯了 應該是161II未遂 剛把III後段看成地4項了
作者:
Pique (Pique)
2015-02-11 23:57:00監獄行刑法根本就沒罪名好嗎.....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5-02-12 00:40:00行刑法是程序法吧 規定一堆監獄細節的 諸如假釋 管理作業等
作者: weimingg (我好想玩暗黑3) 2015-02-12 01:15:00
我比較好奇的是刑期問題 為何有四十六年的刑期?
作者: lodosskiss 2015-02-12 07:20:00
千萬不要把記者的標題當法律正確法律解釋\
以前的逞制盜匪條例啊 聽過吧? 91年廢掉的 很久了啦
作者: lucifertn 2015-02-12 08:42:00
(ㄔㄥˊ)懲治
作者: weimingg (我好想玩暗黑3) 2015-02-12 11:22:00
另外還有兩個三十四年的 不是最多只計三十年嗎
那個盜匪罪是懲治盜匪條例時代的東西 已廢另外兩個超過三十年的也是那個特別法的產物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2-12 15:08:00全部嫌犯自殺死亡 結論不追究0.0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2-12 16:20:00法官:不受理了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02-12 16:54:00陳治宇:人都死掉了齁 你是要判什麼啦
刑訴303吧 不受理判決 有好幾款 4年沒念刑訴了
作者:
toray (邊走邊想)
2015-02-13 02:50:00妨礙公務罪也要算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