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考選部公告司法官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2-09 22:59:58
如果你的「就業」是拼一年50個的司法官,那推論的還不錯
但最大盲點是,每年有幾千個人從法學院畢業
司法官是夢,司法官是想
但不是一份真實的工作
大部分法律系畢業,還是從事司法官以外的法律工作
律師、公務員、法務等等,這些才是「就業」
至少我是這麼看...
另外,學歷不在於鑲金的表框,或畢業的學校名稱
重點還是在於學到多少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vs. 高中畢業考上書記官
如果臺大畢業在司法官考試輸給了書記官,那也許是書念得沒有別人認真
而且這種人只能說是練武奇才,媒體最愛,但是少數中的少數
不應該影響選擇是否念大學或研究所
至於研究所,老實說一邊工作一邊念的也不少,看看屆時如何認定工作經歷
輔系要看學的精不精,老實說市場上更有一種不只要看律師執照
更要是法律系畢業的氛圍,除非真的是把法律念得很通
不然幾個學分,要畢業就在在圈子內打滾有點難,尤其是20學分的(輔系可還好)
其實司法官的工作很難,是神,斷人的一切,可能也誤人一生
三年的工作經歷不難,是一種歷練,相信大學四年薰陶
加上三年歷練能夠成熟,磨掉很傲氣,在實務上能更穩健
※ 引述《monkeysong ()》之銘言:
: 管見的想法是,現在要取得律師應試資格,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可知,有三種人可以參加律師高考,即法律相關科系畢業、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但修畢二十學分以及通過公務人員考試且服務滿一定年資,這三種人之中,前二種係學歷之資格應考,最後一種則非學歷資格應考。
: 就非學歷資格應考的種類而言,又分為通過高考與普考或與之相當之司法特考者,前者僅需要及格即可,後者則需服務滿四年。前者僅需及格,又取得高考等級應試資格者,最快之方法乃係普考等級工作滿三年;而後者之應考資格,又僅以高中畢業為應考先決條件。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第14條之說明謂:「工作經驗之年限起點認定,包含領有律師證書前或後之工作經驗」,換言之,自高中畢業起考取普考等級的考試,及格滿四年,即可同時取得律師與司法官之應試資格,或及格滿三年後,考取高考等級的考試,亦可同時取得律師與司法官之應試資格。相較於學生身分的考生們,這些人多了工作經驗,也因此多了應試司法官考試的資格。
: 這樣的推論似乎過於理想化,至少我自己或身邊的人,都沒有聽過有人可以高中職畢業就應藉考取普考等級的國家考試,但不代表以後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人;退步言之,倘若大一或大二即考取普考等級的考試,也比大學四年畢業後再出去工作三年硬是早了兩到三年。
: 管見以為,此草案若通過,考試能力與工作經驗已完全凌駕於學歷,因此本科大學畢業生為了取得考試資格,選擇直接進修研究所的意願應該會下降不少,接下來就是選擇就讀法律相關科系的高中生,有鑑於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後就業已完全國考化與執照化(大量開放的結果,導致公司法務徵才也多要求律師執照),倒不如選擇輔系,就業風險較小。
: 管見學識經歷淺薄,如有理解錯誤,還望各位溫拿大大不吝鞭策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2-09 23:46:00
你當別人都沒聽過大學法律課程嗎?現在開放式課程一堆,上的如何,心知肚明。為什麼要有三年工作經驗,就是希望起碼有一些社會為人處事經驗及基本常識。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5-02-10 00:00:00
輔系也不是人啦.... 目前輔系輔到72學分,超幹的..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02-10 00:25:00
唉唉唉,開放課程的確一堆,但是真的把開放課程教的完全跟大學教的不錯的老師上課內容劃上等號,建議還是先去旁聽一些台政北的老師再下結論吧~不否認有些老師的確可能看他的書比上他的課有用但是也有很多上的不錯的老師,更很重要的是,有些教學內容在補習班考試教學導向下是根本不會去深入探討也不會去教
作者: monkeysong   2015-02-10 09:13:00
謝謝你特別回一篇,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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