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兩題民法繼承考題

作者: timlin79 (Tim)   2015-01-31 11:30:32
1.甲娶妻乙,生有子丙丁兩人,嗣丙於其有絕對喪失繼承權之法定事由發生後,
娶妻戊,生有子己,旋甲死亡,試問:甲之繼承人為何人?
(A)乙丁
(B)乙丙丁
(C)乙丁己
(D)乙丁己戊
ANS:<C>
民法1140條規定,1138條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
尤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想請問板上各位高手民法1140條於先喪失繼承權,後娶妻生子,仍有代位繼承
之適用?代位繼承的立法理由是基於對繼承期待權之尊重,並基於公平的考量
但先喪失繼承權後娶妻生子,感覺上面的立法理由套不太上...希望大家幫忙
解答
2.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兩人,丙有子女戊己兩人,丁有一子庚,甲之母親辛
尚存,甲死亡後,丙丁均拋棄繼承,則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A)乙辛共同繼承
(B)乙戊己庚共同繼承
(C)戊己庚共同繼承
(D)乙單獨繼承
ANS:<B>
參考自周律師講義:代位繼承之事由,限於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如係拋棄繼承而失
去繼承權,並無代位繼承制度之適用
以上兩題麻煩板上各位高手了,感謝!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作者: cahwoya (芭)   2015-01-31 12:02:00
2直接以第一順位繼承 1不知道是不是基於未成年子女利益若有錯誤還麻煩更正
作者: angel30221 (小喵)   2015-01-31 12:54:00
第二題可能跟1176條第五項有關
作者: ctim (ctim)   2015-01-31 15:39:00
第二題的戊己庚是本位繼承 跟代位繼承無關 看1176條
作者: biyouth5566 (比欸ㄟ肖年阿)   2015-01-31 17:38:00
第一題就代位繼承,通說是採固有權說,既然是固有的利益,父輩什麼時候喪失繼承權就不重要了,從立法理由來看出生在喪失後也是有期待的阿,你卡的點是說既然一出生就沒有了,你哪有期待權。那如果代位繼承是固有權,應該說我一出生就能我繼承祖父,而父輩有沒有喪失不關我事,這個想法才是正確的。
作者: timlin79 (Tim)   2015-01-31 22:09:00
感謝各位解答 小弟了解了! 感恩!
作者: ssarc (ftb)   2015-01-31 22:58:00
第二題的答案應該是C吧?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2-01 14:10:00
配偶一定會有繼承...又沒有拋棄
作者: timlin79 (Tim)   2015-02-01 19:47:00
答案沒錯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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