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社會法之罰鍰執行單位?

作者: qqqm2k (qqqm2k)   2015-01-15 20:48:45
依勞基法第82條與勞保條例第73條,皆規定:「……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由於社會法在不同層面上兼有公法與私法之特性,所以法條上說是法院,到底是依民事訴
訟法還是行政執行法辦理?
另外,本來也有疑惑的現行消保法第62條(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在看了消保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刪除該條之說明:「行政執行相關事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為,爰予刪除。」之後,
更另人疑惑勞基法和勞保法是否也是尚未修法的關係,所以用語不是很明確。
不知現行實務上,是否已皆由行政執行分署執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1-15 21:06:00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都由行政執行署來執行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5-01-15 21:47:00
行執施行42條,沒修法的也都改由執行處了。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15 21:47:00
行政執行法第42條第1項:法律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移移移移移移移移移
作者: SuperEmilio   2015-01-15 21:48:00
釋字35號可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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