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四等三合一 第8題

作者: document (飯店經理人)   2014-12-17 19:56:08
題目為:
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出之不信任案,應於不信任案提出後,至遲多久內做成決定?
答案為 (D) 5日 >>>應更正為 (B) 2日 吧?!
BUT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
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依照題目意旨: 不信任案”提出後”, 至遲多久內”做成決定”?
套用憲法條文後,前3日為”提出期限”,後2日才是題目要問的”做決定的期限”
因此,答案應更正為 (B) 2日
煩請高手賜教??
作者: zzaass23 (QQ)   2014-12-17 20:01:00
他在提出後已經經過的72小時呢是提出後三天 再在2天內投票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4-12-17 20:05:00
題目是問提出後,所以提出後72小時+48小時記名投票表決=5日內(前三日)是已提出後往後算,並不是提出期間
作者: jeffery20223 (阿哲)   2014-12-17 20:21:00
我這題想法跟你一樣~
作者: cin1980 (群麗漢方精油)   2014-12-17 21:04:00
我也選兩天,大家一起提釋疑吧。
作者: zzaass23 (QQ)   2014-12-17 21:20:00
釋甚麼疑= = 沒問題啊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那72小時是提出後開始算的 在加48小時內表決 就是5天啊
作者: GigiBuffon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   2014-12-17 21:27:00
這不是法律問題 是中文問題吧XD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12-17 22:20:00
這題應該沒釋疑的空間啦... 雖然我那時也想了一下才選D
作者: T321456 (TT)   2014-12-17 22:48:00
原本我也認為是2日,後來仔細看過後,確實是5日沒錯
作者: document (飯店經理人)   2014-12-18 07:05:00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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