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看到被推爆,有點嚇到,不過說到還是要做到,不能富堅。
跟老婆相遇的故事是這樣的,
上一篇說過,因為補習班的課可以一直旁聽,
有一個教民法的老師(藝名好像是席律師吧),
因為她上的課不是很好,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口頭在講解考古題,
所以很多人都翹課(當時的民法紅牌是衛律師),
教室又是用大的教室,所以我都會去旁聽,實際上是在唸自己的書,
我老婆說看到我的背影,以為我很認真上課(其實是騙人的),
在考前一個月,在一次的自修教室結束後,她拍我的肩膀,
問我可以借她席律師的民法講義嗎?
我跟她說其實我都沒有在上課,老師的解題筆記我都沒有抄,
不過我可以自己解題寫給她(當初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好險沒有變成加害給付),
就跟她要了電話,逐次分批的寫給她(一次寫太多就沒戲唱啦),
之後晚上會一起去吃飯,再一起去上課或是唸書,
晚上唸完書都會陪她去台北車站搭公車,等她上車後自己再搭捷運回家,
記得是在考前一週,唸書唸得很煩,唸不下去,
而旁邊228公園剛好有個夏日爵士音樂節,就約她去聽音樂,
在聽音樂的過程中就跟她告白啦,而她也沒有拒絕,就答應跟我在一起,
(當初我倆都超怕考前談戀愛會被上天懲罰,好險最後都有考上)
穩定交往幾年之後呢,就順理成章的變成我的妻子啦,
我想古人所謂書中自有顏如玉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另外的一個八卦我覺得比我跟我老婆在一起的過程還要精彩,
先說一下,這個只是個八卦,是真是假,也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但是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先說明一下,書記官有分為行政書記官跟紀錄書記官,
紀錄書記官會接股,要開庭打字,比較辛苦,
所以每個月有紀錄費4700元,加班費有4500元。
行政書記官主要是負責行政的工作,不用接股,也不用開庭打字,
但是沒有紀錄費,加班費也只有1350元。
而在分案室的書記官就屬於行政書記官,
比起紀錄書記官,每個就月少7850元,
因為她同期的書記官都接股了,只有她待在分案室,
所以她也想出來接股,就一直去ㄋㄞ科長,
但是股別都配置好了,沒有人調動,也沒有股可以給她接,
所以科長就遲遲沒有幫她調出來接股,
在之後的某天(好像是星期一)的早上上班時,
她直接就跑去找書記官官長哭訴,
說星期五下班後科長在分案室內強吻她,還摸她的胸部,
分案室我印象中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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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分案 │ 分文 │ │
└────────┴─────────┴── 門 ┘
那個科長本來是下任官長的接班人選,在主管會議的態度也是很強硬的,
會跟其他科室主管拍桌吵架的那型,就因為這個事情,
那個科長就隔天被發配邊疆調到簡易庭去,跟簡易庭的科長互調,
而那個書記官呢,也如願調出分案室到外面接股,
出來接股也就表示外面有個衰鬼書記官的股被搶走,她要去接分案室的位子,
而搶人家股的書記官呢,接股後的隔年也填調動到我現在的法院,
(應該是原本的法院待不下去了)
去年院內調動時,就調來跟我同辦公室,還坐在我旁邊的旁邊,
剛來時還跑到我旁邊,問我還記得她嗎?
(我心想:廢話!你是我考上書記官的大恩人耶,又那麼有名,怎麼會不記得)
不過我還是很卒仔的笑笑對她說:記得啊。
該還的都已經還完了,該騙的P幣也到手了,
之後有機會再說法院內部不為人知的八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