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PC_Police 看板 #1KXinUz_ ]
作者: iamsolotrave (崔索羅) 看板: TPC_Police
標題: [發問] 關於幾個考警專的問題
時間: Tue Dec 9 18:18:03 2014
想請問報考警專的問題
由於2015年(104年)招生簡章還沒出來
所以我是看去年2014年(103年)的招生簡章
www.tpa.edu.tw/mana_php/Download/File/students/20140219/33class_20140219.pdf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Q1
"視力 各眼祼視(不戴眼鏡)未達0.2以上者。但矯正視力達1.0以上者不在此限。"
我以前近視 都戴著一副眼鏡
但是剛好前幾個月跑去做了近視雷射手術
做完雷射手術之後
現在已經不需要眼鏡就能看清所有東西了
但是現在我去測量眼睛 測出來都是一眼1.0 另一眼只有0.8
這樣算及格嗎?
Q2
"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軍人或退除役人員基於忠
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我小腿外側有一個不小的刺青 圖案是一個骷顱頭 長7公分 寬約5公分
完全是之前想耍帥 而去刺好玩的
跟幫派或其它東西完全無關
所以一定清除掉嗎?
不清除的話 會因此而被淘汰嗎?
Q3
我現在其實是某大學某系的大三上的學生
但是實在念不下去了
放寒假之後 先在大學辦休學 專心準備考警專的筆試(把以前高中的書本找出來)與體
能(我現在BMI超過標準重.....必須要趕快減重)
2015年7月初(複試也確定過了之後) 如果順利進入警專就讀 我再回我大學辦退學
請問這樣的做法可行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