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營利事業,最低稅負計算

作者: xxxpeter2000 (xxxpeter2000)   2014-12-04 19:57:40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102 地特 5等 稅務法規
甲公司民國 102 年課稅所得為 200 萬元,其中有土地交易所得 20 萬元,
出售上市上櫃證券交易所得 450 萬 元,試問甲公司 102 年應補基本稅
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為若干元?
A38 萬元
B40.4 萬元
C20 萬元
D16 萬元
答案是 A
我的想法
應納稅額為200萬*17% = 34萬
請問土地所得是要怎麼處理?
證券所得適用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嗎?
基本所得額=課稅所得額+〔證券(期貨)交易之所得額-經稽徵機關核定
之前 5 年證券(期貨)交易損失〕+第 2 款至第 8 款免稅所得+(國際金融(
證券)業務分行(分公司)之所得額-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 5 年國際金融(證
券)業務分行(分公司)損失)+(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減免所得稅及不計入
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減免所得稅及不計入所得課
稅之所得額發生之前 5 年損失)
營利事業於102年度以後出售其持有滿3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
1規定之股票者,於計算其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時,減除其當年度出
售該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損失,餘額為正數者,以餘額半數計
入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
這樣基本稅額=(200+20+450/2-50)*12% ?
作者: chechi8126 (除蟲者)   2014-12-05 00:47:00
基本稅額=(200+450-50)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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