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的遺失物報酬1/10or3/10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4-11-20 07:34:07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各位前輩好 小弟在讀smallrock大分享的法緒題目時
發現有一題跟我另外找到的37頁法緒重點整理有點像
法緒題目是寫拾得遺失物人得向物之所有人,請求其物價值3/10之報酬。
重點整理則是寫依民法規定,遺失物之拾得人對於遺失物所有人,得請求
之報酬最高不得超過遺失物財產上價值之1/10
想請教一下是1/10還是3/10 還是說這是不同情況 或是已經修法了呢?
謝謝各位
作者: focusatt (不動產估價師)   2014-11-20 08:43:00
看民法805已修1/10
作者: aafa (持之以恆Q)   2014-11-20 09:56:00
都修正1/10了!全國法規網會先公佈啊
作者: abb6704 (歐賣尬到蚊子)   2014-11-20 09:58:00
民法§805修正業於101年12月正式施行,不得超過1/10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4-11-20 11:18:00
瞭解 謝謝各位!!
作者: ichirogod   2014-11-20 18:13:00
學妹條款XD
作者: n66   2014-11-21 01:18:00
不是1/10 亦不是3/10 是“不得超過”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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