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工保險條例-生育給付

作者: s985658 (香)   2014-11-04 11:26:21
大家好,第一次考國考
又是第一次發文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還請大家多指教XD
五月勞保修法,生育給付改為60日
今天查了全國法規資料庫跟勞保局網頁,發現關於生育給付的部分,兩個網站的描述不太一致…
勞保局網頁: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跟早產可申請(且流產不給付),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不適用。
但法規中:第31條第一項第三點請領條件包含 參加保險滿84日後流產者。
第31條第二項也是: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Q:那到底流產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Q: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是否適用勞工保險條例的生育給付?
有點混亂,覺得該相信法條寫的內容,但兩個都是政府官網,想啊想不知道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在家自學又沒人討論
就上來麻煩大家賜教了!
感恩 m(_ _)m
作者: jm10290722 (快樂的魚)   2014-11-04 15:12:00
你好像搞錯,第一個是分娩是被保險人本身自己或配偶二人其一有生育或流產皆給一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但第二個是指生育給付只限生育本人有投保才可領,且可給付平均投保薪資2個月,不知是否看得懂。你好像搞錯,第一個是分娩是被保險人本身自己或配偶二人其一有生育或流產皆給一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但第二個是指生育給付只限生育本人有投保才可領,且可給付平均投保薪資2個月,不知是否看得懂。不好意思,網路怪怪,故重複。應該說是第一個是分娩費,第二個才是生育給付。且分娩費不分妳是否為投保人,老公有保也可領。但生育給付只限分娩者本身有投保才會給付。
作者: minyuan2 ( ̄︶ ̄)   2014-11-04 18:28:00
勞保條例的[生育給付]除31、32條外,還要注意76-1條規定全民健保實施後,生育給付分娩費停止適用。故生育給付只剩[生育補助費],而32條指出生育補助費只給[分娩]及[早產]者,因此[勞保生育給付]只給[分娩]及[早產]者領取。我覺得勞保條例應大幅刪修,直接在法條中規定,而非透過76-1條這種方式補充規定,只會更混亂大家的觀念@@。
作者: s985658 (香)   2014-11-04 18:56:00
我是原po,感謝j大和m大!讓我澄清觀念又解惑!真的謝謝回m大,第一次讀時看到76-1才說不適用,真的有傻眼,這次修第32條又重看,但76-1還是寫生育給付不適用…一開始一開始就沒搞清楚,所以今天頭腦才又打結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