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513條

作者: Kai1216 (Q_Q)   2014-10-10 01:55:20
這個問題是去年賴老師上課所說的
我已經重複聽了好幾遍
還是弄不出個所以然@_@
承攬人之抵押權
*甲(定作人)與乙(承攬人)訂有承攬契約,乙幫甲在其地(A地)興建房屋(B屋)
後來甲未付價金,請問乙可以於A地或B屋登記設定抵押權?
老師給的答案是A地
*承上題
後來因為甲向丙借款,用A地與B屋抵押給丙,則乙可以A地或B屋登記設定抵押權?
老師給的答案是B屋
請問前後乙可登記的標的物不同
是因為A地被丙設定抵押權嗎?
還是哪條法條有規定?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513條
因為老師說很重要!
先謝謝大家
作者: gottosing (Nitzen)   2014-10-10 09:07:00
第一題是B屋吧!承攬人的抵押權不及於基地
作者: WilliamChung (理由書重度讀者)   2014-10-10 11:47:00
請附上自己解題想法,否則違反板規(三)3.會遭刪文哦另外,這兩題答案皆是B屋,適用民513第1與4項,供參考
作者: Kai1216 (Q_Q)   2014-10-10 11:51:00
因為我根本連老師說的都不清楚所以才沒附想法 謝謝你的告知 所以真的是老師答案給誰嗎?
作者: WilliamChung (理由書重度讀者)   2014-10-10 11:56:00
你讀過民513 I後,按大寫E編輯你對法條的理解與想法再來討論第一題究竟是A地還是B屋
作者: Kai1216 (Q_Q)   2014-10-10 12:08:00
嗯嗯 好的 我知道了 我會盡快附上 謝謝w大
作者: theendstar (隕星)   2014-10-10 18:16:00
糟糕我看不懂,這是法大的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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