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oov (嚕嚕米)
2014-09-15 09:42:59問題:
A為公司董事,公司常往來之存款帳戶為甲帳戶,A未經公司同
意,持公司印章另向銀行申設乙帳戶,後來公司因某筆貨款要
匯入,對方電聯公司董事A,詢問如何匯款,A告知匯錢到乙帳
戶(乙帳戶的戶名也是公司),而後A將款項提領一空。
試問A之核犯法條?
自己的想法:
(一)、未經公司同意申設公司帳戶→應該構成行使偽造文書,偽造行為為行使吸收。
(二)、告知交易對象將款項匯入自行申設之帳戶→應該構成侵占。
有疑惑的是(二)是否是成立竊盜或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