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只有我覺得甲完全無罪嗎0.0
1.甲不成立354很明顯
2.丙追甲說甲是犯罪人?
我想請問一下丙追甲,進而限制甲之自由的依據
我知道刑訴88III的規定
但丙並非看到別人追呼甲為犯罪人(甲無犯罪之事實)
而是丙自己追呼甲=>進而丙自己限制甲之人身自由
這樣丙可以算是依法令之行為嗎?
(這就像是我走在大馬路上對手拿美工刀的路人說他是犯罪人
=>路人變成現行犯
=>然後我逮捕他...(我覺得我成為世界警察)
3.所以我連逃脫罪都沒寫@@
我直接寫甲莫名被丙侵害自由法益
然後甲扁乙用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甲無罪~~~~~~~~~冤枉阿...
4.有人跟我想法一樣嗎OQ
5.想請問這次有考司四書記官的人,感覺整體難易度如何?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4-08-18 00:20:00
找到同伴了 你跟我寫的一樣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8-18 00:29:00我也類似
個人覺得不成立脫逃 因為非公務員逮捕 但還是要討論
作者: moontree 2014-08-18 00:54:00
被追呼為犯罪人而被現行犯逮捕是命中帶賽但是法律允許,為了維護世界和平我決定使用脫逃罪使其伏法
不成立脫逃罪啊,非公務員有個判例還判決就是被普通人逮捕以後送交警察途中落
作者: Tino (隨遇而安) 2014-08-18 01:01:00
所以你覺得甲傷害丙也不成罪嗎?現行犯只要有相當理由認定即
作者: Tino (隨遇而安) 2014-08-18 01:02:00
可,不用到確信之程度!丙逮捕甲是依21+刑訴88條3項之合法行為,甲不得主張23,甲成立傷害罪啊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8-18 01:05:00手持有兇器啊......
作者: Ryaniii (詮) 2014-08-18 01:23:00
有相當理由就可以用逮捕現行犯吧!?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4-08-18 02:02:00
Tino大正確,而且脫逃罪必須是限於公法上的逮捕,私人逮補不屬之
作者: sinman (sin) 2014-08-18 03:06:00
今年書記官考題好細
作者:
tooda (帥捲毛)
2014-08-18 03:54:00我跟原po一樣ㄟ 我寫丁戊兩人是依現行犯 但丙並非依現行犯丙成立302 另外為啥要討論脫逃罪阿@@ 很明顯就不是阿 只因
作者:
ccjvc (百分百)
2014-08-18 04:27:00寫同Tino大一樣
作者:
PURRMI (天邊一條貓)
2014-08-18 07:34:00我跟你寫的一樣相當理由是嫌疑犯吧?ㄜㄜ記錯了 逮捕也有,但是這個應該有法益侵害的危險了嗎?(著手)
就算不成立,有涉及的罪盡量討論到吧不然該爭點的配分都拿不到
作者:
kc1c (霹靂卡霹靂啦啦)
2014-08-18 10:54:00我也是丙不能成立正當防衛而阻卻違法 因為甲並無不法侵害
作者: smalljimmy (吉米) 2014-08-18 11:56:00
我的想法是由於不是真正的現行犯(沒犯行)所以是一個偶然防衛不知道是否有理
作者:
tooda (帥捲毛)
2014-08-18 12:07:00客觀上對丙尚不符現行犯的要件阿。對丁戊才是 我是這樣解啦不過我實力很弱xd
我覺得丙的阻卻違法可以討論正當防衛和現行犯逮捕,但是用「不成立現行犯」來推翻「正當防衛」,應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