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保險法損失補償保險乙問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15 21:31:11
※ 引述《chungchun (莫汶吾)》之銘言:
: 人身保險若是填補抽象損害者,應無防止不當得利法則之適用。
: 而我想請問,學者林勳發提出「死亡給付」(信用壽險)、「限額型失能給付」(限額型失能險),屬於損失填補保險,而有不當得利法則適用。
: 其中,「限額型失能給付」(限額型失能險)是什樣的內容及設計,而不屬於填補抽象損害之保險,懇請版友解惑,謝謝!
你這樣念保險法會很透徹,但是如果是國考生,一定念不完
限額失能是相對 定額或日額失能,在我國實務,現在不是獨立險種,也沒有獨立示範條款
指的是當你失能時,你需要的照顧、看病,乃至可能含勞力所得減損部分,
可以以單據等請領,算得出損失/損害的類型
,但是給付總額有上限,所以才叫限額
「限額」本身看不出損失填補意味,是相對於定額、日額跟看內容(以持單據請領、
實支實付為特徵)
才會看得出來有損失填補的樣子
定額或日額一般是指免單據,直接給你定額
實務上,現在多半以 壽險、傷害險、意外險之附險或列為給付標準之一
做法如原文推文大大所述,是以分級標準處理
補充說明一下,不過現在還在賣的保單,查了一下還是有三到四家是有獨立保單的
歹勢前面說太武斷
例如下面這張
http://insprod.tii.org.tw/database/insurance/detailList.asp?productId=
105151424500090000
作者: chungchun (莫汶吾)   2014-08-15 21:39:00
謝謝您!很感謝您,您回答的讓我很清楚。
作者: wam1029 (waiting)   2014-08-16 13:11:00
我建議不管今年有沒有上 都可以出 千萬別來唸法律(II)之國考好棒棒 XD你或許是楊智傑第二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16 17:21:00
樓上跟我有過節嗎?楊智傑的老闆是林子儀大法官他能靠土博當到雲科大教授也很有人脈。我什麼人脈都不是是要寫個鬼啊xd,我也不是那個說他很悲苦很矯情的徐立信他有賴英照老師等罩,我是啥米卡小,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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