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民法1030-2問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7-18 21:32:17
※ 引述《timlin79 (Tim)》之銘言:
: 民法1030-2: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
: 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
: 除以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
: 納入現存知婚後財產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
: 其中規定的 1.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
: 於法定財產制消滅時,應將之納入現存婚後財產計算
法定財產制,分家產的概念是
1.在婚姻關係存續中
2.兩個人的共同努力所得財產
因此:
 婚前財產    婚前負債
作者: timlin79 (Tim)   2014-07-18 22:01:00
懂了 很清楚 感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7-18 22: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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