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現行法拘捕與執法過當問題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2 01:41:20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95050
這是今日天的新聞 原則上恐嚇是非告訴且當事人又提告
現行犯逮捕又被學者批執法過當
想請問各位前輩見解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4-07-12 01:52:00
可以用函送現行犯應該是要構成要件明確並正在實施,如果構成要件顯有疑問,應該可以用函送解決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2 02:01:00
函送的標準由警決定? 如果請示時間又過長,由涉嫌人等?如果恐嚇構成要件明確 用現行犯送 有無過當?
作者: Cherishanar (飛出窗外的這片藍天...)   2014-07-12 02:06:00
你覺得函不函送該誰決定……當然是現場處理的人說了算刑法現行犯的定義寫那麼模糊……犯罪後即時發覺是指多久……根本就沒說!你還真的要請示喔……你以為每個檢察官都那麼閒喔……每天案件那麼多每個人都請示檢察官光回你就飽了恐嚇構成要件實務上根本很難明確……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2 03:12:00
原來警有這麼大權利可以決定喔,絕對被申訴實務上  警都是要請示檢座的 最常見的例子A3公危雖然沒有定義清楚,我記得警署有函示 不過那篇也很模糊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4-07-12 12:05:00
現行犯逮捕沒有過當問題,這是法定原則,函送也不需讓當事人等啊…筆錄問完就可以閃了,只有受拘捕之人才要隨案解送給檢察官啊a3沒人受傷馬都自己和解,要請示檢察官?-_-b不用吧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2 12:28:00
我是指A3酒側值0.05 這警應該不能直接放吧XD我是指請示檢座這過程,請示原則要等個三小時左右吧所以該社會實例警有過當問題嗎 程序來說他是現行犯沒錯今天沒用現行犯是否又被告訴人開記者會 警濫權縱放現行人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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