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0年原住民法警、監所管理員刑法概要

作者: skychen101 (~天空~)   2014-06-14 12:04:51
(本題出自李允呈師今(103年)出版之解題趣-總則篇第282頁)題目如下:
甲是牙科醫師,為A做植牙手術,甲在充分告知手術之相關風險後,得到A之同意,進行三
個牙齒之植牙。植牙完成後的複檢時,甲發現其中有一顆植牙的牙齒,有必要施以小手術
調整,甲認為A應該會同意,於是沒有告知A就直接注射麻藥,進行相關醫療動作,不料該
次醫療過程中A竟因植牙手術所一定存在之醫療風險而成為植物人。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
如何處斷?
作者: tiberian513 (阿信)   2014-06-14 16:23:00
未經同意且非必要性的醫療行為,還是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所以還是會構成傷害罪,然後產生加重結果,論以加重結果犯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4 19:27:00
可以但最後還是被277競合掉(法條競合)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14 22:08:00
醫師後後面的行為,本來就是故意傷害,只是重傷是加重結果,所有不會討論到過失傷害老師沒寫是對的J大,一行為怎同時有故意傷害過失傷害並存的問題?兩罪互斥耶一樓回答的看不出來和問題有什麼關聯耶……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4 22:26:00
P大加重結果犯本來就是一個故意加過失的競合~怎會互斥而且他是故意輕傷+過失重傷 又不一樣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14 23:19:00
277的加重結果犯的故意加過失,也是有先後。但我要討論的是在故意傷害的那個時點,怎又會與284的過失傷害同時出現?我大概看懂j大的意思了,你想要討論的是加重結果的284,我誤會意思了,抱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