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報到時間

作者: a0825 (!@#$%)   2005-06-13 16:17:47
※ 引述《hbhp ( )》之銘言:
: ...恕刪...
: 請問地方特考報到後,是否需在原單位工作3年,不能離開?
沒錯 如果你考上的話 你沒辦法換工作 一定要在原單位待上3年
第4年起才可以調單位 但也是限於同區 ex.台北市 高雄市 北區 中區 南區
六年滿後 你才可以隨心所欲的調你想去的單位
除非....你考上別的考試.....
: 那麼若考上高普考,是否就是沒辦法去高普考的分發單位工作了?
: 也就是若我708報到地方特考分發單位,
: 那麼706~710的高普考若順利錄取,也沒辦法捨708報到的單位而就高普考的分發單位?
兩各不同考試的報到單位是兩碼子是 考上高考你可以去高考的單位
因為你是用高考的資格去的 而不是用地方特考的資格
除非你用地特的資格想調去這個單位才會受到限制
但是若你要離開地特的單位時還在四個月的實務訓練期間
那麼 你就會因為中途離訓被廢止地特的受訓資格
(廢止資格跟沒考上的結果是一樣的)
過去高考的那邊就要重新開始四個月的實務訓練
之前地特受過的訓不能帶過去合併
那如果你是在實務訓練期滿拿到及格證書後才去高考報到的
你地方特考的資格還在 那張及格證書你就留著當紀念吧
畢竟高考的及格證書好用多了
但是過去高考還是要4個月的實務訓練
除非你有縮短實務訓練的資格.....
以上 懂嗎?
: 拜託各位幫忙解答
: 感激不盡!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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