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73905 (jade)
2017-04-10 14:43:59如題
媽媽目前在電子大廠擔任清潔員,但該廠清潔工是外包給清潔公司,所以工作四年來,沒
有
特休假、年終。
上班時間為ㄧ至五:8:00~1700
星期六:8:00~100
星期日固定休息
(如遇國定假日,也需去2~3小時,沒加班費)
月薪23000(有勞健保)
請問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呢?
作者: ketsu999 2017-04-10 16:20:00
不合法源頭是清潔公司,不是電子廠跟外包沒關係
作者:
sopi 2017-04-10 22:45:00只能去找清潔公司要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7-04-11 17:43:00這種就吃定老實人不敢投訴,投訴就開除
如果清潔公司不是只有你媽 投訴根本也不會被發現是誰
作者: ketsu999 2017-04-12 13:24:00
如果沒意外,是一定會知道是誰投訴的這案件處理起來,結果可能是案主離職拿到部份和解金(不多)而已
年終是額外福利無法要求 可能就加班費或是特休部分要求勞檢
作者:
kuter (卡特)
2017-04-30 00:09:00清潔公司不理 就跟電子廠講 看他們要不要處理還無視
作者:
saram (saram)
2017-05-05 20:30:00大企業閃得遠.有遠見嘛.都外包給微小企業了,大股東有穩定的利潤.微小企業倒了,被勞委會處罰了,換一家.血汗工還是你.罰不到大老闆,刑不上士大夫.
作者: h15921581 (Life goes on) 2017-11-08 01:53:00
派遣人員享有勞基法的保障,特休假,加班費都可以去爭取。五年時效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