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連署簽回蔣智賢

作者: royhong (藍天愛大海)   2017-11-14 11:13:53
一直覺得這件事很搞笑,
一開始說比賽中喝酒,
後來打臉,
說疑似打X球,
目前為止打臉。
最後一次象隊官方回復,
說沒有打X球,
整篇的重點在比賽前一天喝酒。
我就覺得搞笑了,
問問哪一個職業運動的球隊禁止球員比賽前一天喝酒了?
nba有嗎?mlb有嗎?npb有嗎?kbo有嗎?
除非今天政府頒布禁酒令,
說喝酒違法,
不然你球隊有什麼理據,
在不影響隔日比賽下禁止球員比賽前一天喝酒?
中職辜要不要規定中信金所有業務全部不能喝酒,
中信旗下所有業務、主管不能去酒店,
做得到嗎?
做得到,我稱讚中職辜有guts,
做不到,為何拿更高的標準限制球員。
球員沒去酒店只是喝酒,球員錯了嘛。
看看npb球員去酒店,球團會管嗎?
摳鼻還被告強姦女球迷耶,
也承認與女球迷有不正常交往,否認強姦,
最後也是風光退休,
日職三不五時也會出現球員與av女優不倫新聞,
球員也都好好的。
再者家庭糾紛、離婚、外遇,
這些在正常人的生活中也時有所聞,
為何非要把球員當做聖人?
球員,大多從小學到出社會都是在打球,
加上運動員大多本性相較一般人浪漫,
而我們卻拿聖人標準去檢視每一位球員,
是否過度苛刻了呢?
欺騙感情不對,
林志祥被爆出來的新聞的確很傷,
就算屁屁和球迷有不正當的往來又如何?
有欺騙球迷感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只有一個人有權利說這件事,那就是他老婆。
他老婆都沒說話了,也相信老公。
關我們球迷屁事?
而且有證據證明他和女球迷有不正當往來嗎?
說真的,這些都是不好的榜樣,
也可能被一些道德迷唾棄,
但是絕不能抹殺這些球員在球場上的成就。
球員與打X球,不可容忍,
與組頭有任何往來,亦不可容忍。
但是有嗎?目前看起來好像沒有。
只能說台灣球員很可憐,
成為球隊內鬥下的犧牲品。
※ 引述《s226334133 (阿倫)》之銘言:
: ※ 引述《thtseng (corey)》之銘言:
: : 簽回+1
: :
作者: shawn0960 (Libra)   2017-11-14 11:17:00
還是希望球團講清楚
作者: aspshank (天黑黑)   2017-11-14 11:19:00
支持簽回前喵隊二壘手祥祥,強化本隊內野守備,好噗豪?
作者: JBROTHER (專賣韓國男女裝)   2017-11-14 11:28:00
樓上可以去開連署來支持啊 拜託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17-11-14 11:30:00
好啊! 反正辜董都可以把大老婆休掉再把小三娶進門如果辜董再放任劉領隊搞下去,檢討聲浪遲早會燒到辜自己
作者: tobu (道德柔道)   2017-11-14 11:32:00
推 不採同一標準 就會很像只是在鬥爭
作者: sigrid0331 (中島宏之 >///< 山崎康晃)   2017-11-14 11:42:00
推 只要不打假球場外的事就當八卦就好 拿來鬥太超過更何況還是選擇性揭露場外的事 而且連證據都沒有
作者: alen091918   2017-11-14 11:43:00
林志祥我認真覺得可以欸
作者: JBROTHER (專賣韓國男女裝)   2017-11-14 11:44:00
搞不好第五隊真的會用祥林啊XD
作者: chun47   2017-11-14 12:01:00
推,日職像中職這樣玩還是球員嗎xd有
作者: Militarydx (上官龍陽)   2017-11-14 12:12:00
連署簽回阿鈣怎麼樣?
作者: e055739   2017-11-14 12:22:00
連署簽回曹如何
作者: caesar777 (pretense)   2017-11-14 12:26:00
連署簽回朱老的話我可以
作者: meta41110 (阿標)   2017-11-14 12:29:00
阪本勇人~~哈登嘻嘻
作者: mineko (RAI)   2017-11-14 12:30:00
你說的內容都還有討論空間,但領隊爛就該下台,劉志威下台滾蛋!!
作者: contraband (LPE8)   2017-11-14 12:46:00
幫你補血 太多道德迷會來噓噓
作者: ttlippppppp (歪昌)   2017-11-14 12:48:00
caesar777可以什麼?出薪水嗎?
作者: chioio (蘇小喵)   2017-11-14 12:53:00
認同你
作者: miaotabo (張大寶)   2017-11-14 13:06:00
看不慣球團就去支持別隊,要不然就不要看,很難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11-14 13:07:00
來了 不爽不要看XD
作者: miaotabo (張大寶)   2017-11-14 13:09:00
Vv大,不是這樣嗎?人生苦短,掌握自己能掌握的,讓自己開心一點不是很好嗎?
作者: wangsanmin (...)   2017-11-14 13:13:00
哈 開大決了 不爽不要支持 好der
作者: wexsopg (希望帶著絕望的面具)   2017-11-14 13:27:00
我是覺得都沒問題可以簽回!當然都沒問題還有這些風波 他應該也不想回來中信兄弟
作者: hero1228   2017-11-14 13:30:00
這樣以後簽約時要不要開宗名義跟球員說,私生活本隊不管,場上打好球即可?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7-11-14 13:32:00
還是老話一句 不爽不要看 一堆人一直覺得一定要球團怎樣怎樣...不這樣做就不支持...夠了吧!你支不支持在你自己 球團現在是屬於辜董的 老闆要這樣做 不必看某些人臉色吧!
作者: hero1228   2017-11-14 13:36:00
領隊爛要換沒意見,但球隊管理個人認為仍應從嚴,國外假球可沒像中職短短幾年發生多次,容易被外界誘惑的球員就別進職棒了,否則恰恰和周董律己是笨蛋嗎。
作者: taddy0540   2017-11-14 13:37:00
樓上一直在不爽不要看,球團擺爛難看你還接受的了?我看你也是沒在進場看球的才能說風涼話
作者: j32072 (心地善良的o'_'o)   2017-11-14 13:39:00
對呀 管他要跟女球迷怎樣 只要球場上好 球場下誰管他要幹嘛 愛怎麼玩怎麼亂都是他自己的事 我們只看場上
作者: hero1228   2017-11-14 13:41:00
何況本隊打假球的歷史和球員數,與其他隊相較可不算少,管理明顯出了很大問題。
作者: wexsopg (希望帶著絕望的面具)   2017-11-14 13:50:00
你覺得中信購買這隻棒球隊,只是要打出冠軍而已嗎? 台灣棒壇多有額外的意義,跟美職來說還是有差別的!當然,目前球團人員有極大問題存在,也是要處理的!如果只是要拿拿冠軍,我覺得前吳總就可以辦到了! 顆顆
作者: qaed (小白,該睡覺了)   2017-11-14 13:53:00
西瓜就別提了,去年對義大都可以被打到大逆轉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7-11-14 14:02:00
但吳當總一直沒辦到過@@,顆顆~我說的是中職時期,在那魯灣媚登峰是有過XD XD XD
作者: qaed (小白,該睡覺了)   2017-11-14 14:05:00
ts一直被打臉+打點還毫無反應,居然有人推崇被打到連賽後訪問話都不會講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7-11-14 14:07:00
阿就事實啊!連要個球員走還要問球迷嗎?自己球團不能做主?理由戰力不符合需求 不續約不行?
作者: mineko (RAI)   2017-11-14 14:09:00
不爽不要看來了XDDD 跟您報告一下我是不打算看了,但不看罵也不行喔???
作者: qaed (小白,該睡覺了)   2017-11-14 14:10:00
行啊,球團超棒的,期待子豪那時候也不符戰力需求沒有兄弟精神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7-11-14 14:13:00
那就好啊!那還吵啥?XD
作者: mineko (RAI)   2017-11-14 14:13:00
假設這次爛事我買單繼續支持現在這些新手,過個幾年他們打出身價和球星的價值,到時候再來一次沒有兄弟精神,這樣你受得了喔?我是無法啦。10年花花、勝偉對那時的我來說相當於現在的子豪、吳東融的地位,這幾年下來他們努力成為球星了,結果卻突然被沒有兄弟精神了。這樣的爛事難保過幾年不會再來一次。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7-11-14 14:17:00
.......真的都這麼相信球員喔@@結果都還沒出來,慢點再做決定比較好^^
作者: louie83279 (永遠不準的先知)   2017-11-14 14:47:00
all in 不是全贏就是全輸,拉個板凳繼續看戲比較安全
作者: abura (我是牙醫)   2017-11-14 14:49:00
自從餅乾戰士之後,球員的眼涙,提告都無感
作者: DriveKing   2017-11-14 15:09:00
我也是 除非有其他球團收 不然我還是保持觀望好了= =
作者: louie83279 (永遠不準的先知)   2017-11-14 15:10:00
因為我覺得我很帥,不想再冒著風險再被打腫臉一次w
作者: bleakviva (tonton)   2017-11-14 15:36:00
萌蔣等提告,法官會勒令周刊揭露爆料來源的
作者: wexsopg (希望帶著絕望的面具)   2017-11-14 15:39:00
原來我的一番話是推從前吳總哦!! 哈哈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11-14 16:17:00
好的人不學,學壞的!看看人家日本的要求好嗎?
作者: jash0328 (Mickey)   2017-11-14 17:03:00
風向亂到可以什麼都沒關係了,只要有成績什麼都可以做,呵呵
作者: wbw (wbw)   2017-11-14 19:03:00
整篇講出我的心聲 給推
作者: misha01510 (布吉)   2017-11-14 23:54:00
PUSH
作者: HYSKOA (您真是高tho)   2017-11-15 01:51:00
作者: leo19841010 (Leo Chiang)   2017-11-16 02:35:00
個人沒辦法支持已婚球員約跑,若是球團不處理,不就等於變相支持?企業形象不要了?你覺得沒什麼不代表球團覺得沒什麼,你也不能代表所有的球迷,拿國外職業運動跟中華職棒比更是有趣,球員薪水差多少?有像台灣爆發這麼多次重傷形象的事嗎?站在長遠經營的角度下,有時候預防勝於治療
作者: qaz1110lan (taking off)   2017-11-17 15:53:00
約跑有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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