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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12tw 2017-10-12 12:50:00
哈哈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7-10-12 12:51:00就故意轉去總板給人酸啊 ZZZ 求仁得仁 一路好走
作者:
bobo1016 (ChihHsien)
2017-10-12 12:57:00無論是哪隊的 未經許可轉文真的很沒禮貌
作者:
bhoward (豪仔)
2017-10-12 13:01:00吱寶不意外
作者: william12tw 2017-10-12 13:05:00
馬卡龍在崩潰啥?
作者: joesong 2017-10-12 13:06:00
最近蠻多酸酸自盡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7-10-12 13:22:00是有什麼問題 就違反板規啊 是想怎樣
作者:
ymwen (餛三少)
2017-10-12 13:33:00警察被搶,還要叫另外一個警察才可以抓的概念嗎?
逮捕是一回事,如果是法官被搶,的確在判決時該迴避另外轉的這篇不是創作,而是兄弟的fb,性質類似新聞我是覺得這一條解釋上應排除情報、新聞類文章
樓上,如果是FB.新聞類的他大可自己PO啊,何必轉其他板的文章
那有什麼不同嗎?要是原po一字未改的轉貼新聞我覺得這種新聞類的,原po並沒有什麼著作權類的權利需要保護要說有問題,應該是下面的推文沒有刪除
作者:
bobo1016 (ChihHsien)
2017-10-12 15:29:00他只是想轉推文去總版酸吧
作者:
game147 (哈哈熊)
2017-10-12 17:16:00馬的 總版智障一堆 平常不想講話 看到一堆爪酸文看到氣死
作者: william12tw 2017-10-12 17:19:00
你是不是留錯篇了...去黑特區吧 在這罵會進桶
作者:
ET01 (ET)
2017-10-12 17:20:00該迴避的case本來就該迴避...啊~忘了有個版V看不懂法律用詞
作者:
kkmark ( )
2017-10-12 17:29:00g大小心 我們的版主會桶"智障"這個形容詞喔
作者: jjam 2017-10-12 17:36:00
g大 你氣也不要拿板規開玩笑啊 會進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