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新增三振條款&喧嘩條款(討論中)

作者: vincent7977 (白水放)   2017-02-21 21:44:34
對於某些噓文數很高的文章
我個人的想法是讓板友用噓文制裁就好
不希望故意逆風走的人就被當成鬧板辦掉
不過之前大家對#1OdBfZup這篇文平安過關有些質疑
C-6就是針對大家的質疑所做出的回應
而這個作法是參考海賊王板對討噓文的規範修訂而成
過去一年超過X1的文章
扣掉公告 轉播 新聞之後一共有76篇
整理之後
只看(B)項的三振條款的話
會有兩個帳號達標
1.ensuey (#1NDVfQvG #1NFNoYN6 #1NkoM4yE #1Nm5PV5t)
75 X3 5/14 ensuey □ [討論] 投手調度,請給分
78 X4 5/19 ensuey R: [情報] 明日先發
114 X2 8/23 ensuey □ [討論] 列投教爭議調度
115 X3 8/26 ensuey R: [討論] 列投教爭議調度
2.farqall2 (#1MvCisWG #1NC7U2et #1NkK3_ED #1NojPSi8)
57 sX5 3/13 farqall2 R: [分享] 新應援口號
73 X6 5/09 farqall2 □ [討論] 換投教後 開始操投手的機率高嗎?
112 8/21 farqall2 R: [新聞] 用主題球衣說故事 兄弟走自己的路
119 X2 9/03 farqall2 □ [討論] 要換吳復連,但是誰比較適合?
大家可以藉由上面的整理來思考一下這個新規定
對於板上的正常討論的影響程度
幾個有疑慮的地方大概做一下解釋
1.惡意噓文
不能排除有這個可能
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做以下的調整
a.推噓文統計期縮短到一天(24小時內)
減少文章被洗上去之後被人回去鞭屍的可能性
b.連續噓文的定義除了連續兩個以上噓文為同帳號外
同一頁(連續23行內)同帳號出現第3次以後視為連續噓文扣除
2.公告/新聞/轉播/社群貼文轉貼
這類文章內容不涉及個人意見
會屏除在C-6的規範之外
3.限制新板友發文
象板目前的發文門檻是登入90次/劣1
而就PTT棒球群組的使用生態來說
除非是惡意反串討噓
不然第一篇文就被噓到X5以上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這個部份我認為影響比較小
板規限制多的結果是海巡的跟挑釁的會變少
但相對一般使用者也需要比較注意
而限制少就是讓大家可以暢所欲言
但是這個"大家"就會包括海巡跟反串
象板要往哪一個方向由大家決定
因此這次新增的兩條板規會各自進行兩輪投票
第一輪的選項是試行到官方熱身賽結束(3/21)/不施行
如果第一輪結果是試行
則試行結束後會進行施行/不施行的投票
結論如果是不施行的話
所有因為被否決的新板規造成的水桶即刻取消
投票時間從2/23晚間起一共三天
(實際時間依開放時系統時間為準)
在這之前各位可以再針對有疑慮的地方討論
也可以噓文吐槽說這就是爛規定鼓勵大家投反對
以上
希望有解釋到板友們的疑問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1:45:00
6(B)板規,簡稱香菜條款板主加油,我可是板上少數全力支持此條板規的板友
作者: yms55662003 (love piano)   2017-02-21 21:49:00
樓上阿香
作者: whatc21 (衷心感謝)   2017-02-21 21:53:00
XD XD XD 香神很煩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1 21:54:00
香神還被拿出來舉例XD XD XD
作者: anntu (Ann)   2017-02-21 21:55:00
是香香XD XD XD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1:55:00
所以我說6(B)是香神條款沒錯吧 XD XD XD6(A)(B)兩條合稱"人民公審"條款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1 21:57:00
說23號起投票3天,是指五六日嗎? 其實覺得投票天數有點少再加上碰上連假不知道會有多少人投票。Btw我還是不贊成這兩條,用現行板規好好執行就可以了吧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1:57:00
香"菜"啦 RRRR
作者: silendy (琥<3)   2017-02-21 21:58:00
阿香 XDDDDDD
作者: ils0104 (把握當下v( ̄︶ ̄)y)   2017-02-21 21:59:00
欸欸~叫自己香神太過份了喔 XD XD XD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1:59:00
a大你這樣不行,6(B)板規明明對我來說是最危險的但連我都支持了,你怎麼能不支持呢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7-02-21 22:00:00
香香叫自己香神 XDDDD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2:00:00
Make Elephants Great Again,與您共勉之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1 22:01:00
還有一點我再提一次,非主流意見被噓過頭就一定有錯嗎?難道只因為大家不喜歡怒噓所以就要被桶?
作者: silendy (琥<3)   2017-02-21 22:02:00
阿香你要不要直接選版主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1 22:02:00
香菜我是認真回覆啊XD XD XD
作者: suzy0717 (Suzy)   2017-02-21 22:03:00
香菜條款w
作者: Ladiou (黑)   2017-02-21 22:04:00
阿香推個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7-02-21 22:05:00
噗~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2:07:00
可是有人要給我小組長的缺耶,還不用選 XD XD XD
作者: jhja5566 (jhja5566)   2017-02-21 22:11:00
阿香 XD XD 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7-02-21 22:13:00
香菜條款 XD XD XD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7-02-21 22:23:00
誒 en不是名人堂了嗎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7-02-21 22:46:00
說真的劣退效果不錯吧 對於些大版 水桶容易滿的話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2:51:00
t大,您對我的思念,我都收到了,感恩 銘記在心~~~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7-02-21 22:53:00
哪裡哪裡 是說我錯過您怎麼回到凡間啦
作者: LEEWY (芸兒)   2017-02-21 22:53:00
你排除掉的文章類型就已經占過半數了,這規定到底要幹嘛@@球季中有一半以上的文章都是轉播文跟新聞...覺得這有點多此一舉~~況且舉例中的那些文也不是不能算鬧版
作者: virginia779   2017-02-21 22:57:00
真所謂香臭一線之隔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2:57:00
要幹嘛?看大統領舉得那兩個例子不就知道了 XD XD 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7-02-21 22:57:00
就香神條款阿 香神之後來4X定居吧
作者: jjam   2017-02-21 23:03:00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1 23:09:00
參考海賊王版,象版人氣跟成員組成參考八卦還差不多你要搞言論審查直接講,黑七自己幻想文當初還不少版友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7-02-21 23:10:00
各版版規都有值得參考的地方吧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10:00
回t大,你沒錯過阿,我接受勞改及思想改造後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1 23:10:00
幫忙講話,結果自己上任就腦補亂桶人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11:00
結束後回來的第一天沒想到就看到我的ID出現在公告裡 XD XD XD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1 23:12:00
象版跟政黑八卦一樣整天都有一堆支持反串跟黑特進來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7-02-21 23:12:00
想到之前魔獸版的風哥 最後還一堆粉絲XD是說噓文問題上啦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1 23:13:00
真的要找別版版規參考,找個性質相近比較適合啦這種版規放在八卦,板主還沒被翻掉才是奇蹟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27:00
其實香菜小弟我可以跟大家解釋為何會有香菜條款的由來因為沒有這條,板主要桶香菜之疇會有點不方便前板主用幻想文桶了香菜後,香菜跑去Baseball_BM機機歪歪在那機機歪歪不夠,接著跑去Courtbaseball繼續機機歪歪搞到小組長出面,稱"幻想文"判決無效,改判"閱讀障礙"可是香菜又三度跑去Courtsports板繼續機機歪歪使得群組長必須出面護航小組長然後香菜就沒法再繼續機機歪歪了因為再上去也沒有板了所以這條香菜條款是一定要過得,過了之後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7-02-21 23:35:00
蒐得私內 辛苦你了 歡迎回來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36:00
板主要桶香菜之疇就可以不用自己動手了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7-02-21 23:42:00
阿香條款
作者: ismark2000 (信)   2017-02-21 23:43:00
莫名覺得香菜反應其實蠻有趣的XDD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7-02-21 23:45:00
香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算是壞掉了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7-02-21 23:46:00
他之前就滿幽默的了其實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46:00
沒有喔,我接受思想改造後,如獲重生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1 23:46:00
覺得香菜滿幽默可愛的XD XD XD
作者: silendy (琥<3)   2017-02-21 23:47:00
XDDDDD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7-02-21 23:47:00
是說香神要不要為我們開示一下新的老外啊
作者: Y1999 (秋雨)   2017-02-21 23:48:00
思想改造(X) 被玩壞了(O)
作者: ensuey (*^-^*)   2017-02-21 23:48:00
現在的我可是思想純正,政治正確,服從於大統領的領導
作者: meloman   2017-02-21 23:51:00
作者: anntu (Ann)   2017-02-21 23:52:00
香香蠻可愛的啦XD XD XD
作者: vincent7977 (白水放)   2017-02-21 23:57:00
是這樣啦 鬧板這件事一直以來都是板主自由心證 實際上也很難有具體定義 所以時不時就會發生像#1OdBfZup的爭議 噓文數已經是板主最不能控制的客觀標準了 如果大多數人願意接受板主群自由心證的判斷 那就不需要有噓文數這種一刀切的標準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要怎麼取捨 板主們會照投票結果去做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7-02-21 23:58:00
我是記得之前說要自由心證 的確也要考驗版主的認定標準
作者: Y1999 (秋雨)   2017-02-22 00:03:00
幫翻譯:要嘛讓我自由心證你們都沒意見 不然就看噓文決定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2 00:04:00
黑七自由心證和你出來護航解桶的的結果和理由是什麼?大家會不爽不就黑七自己腦補過
作者: ensuey (*^-^*)   2017-02-22 00:05:00
XD XD XD 大統領不好意思,這翻譯實在太精闢,忍不住...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2 00:05:00
度亂桶人的反彈,然後這條款更火上加油,你如果第一篇公告就有說投票那還好,這篇回復才說,不要怪版友會覺得你看風向不對了才想滅火,不要忘記板主的權力誰給的
作者: LEEWY (芸兒)   2017-02-22 00:13:00
版主是法官,不能公正客觀的給出判決就代表你根本不適任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2 00:13:00
用噓文去認定標準不覺得根本就是公審了嗎?XD XD XD 那這樣乾脆不要有噓文好了,表面一片和諧好棒棒,用現有板規好好執行就夠了吧,不過海巡鬧板覺得可以懲罰再嚴格些
作者: LEEWY (芸兒)   2017-02-22 00:15:00
你有看過哪個法律案件是交由民意的意見來決定刑責的嗎...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2-22 00:16:00
而且如果不能接受板主判斷也可以檢舉或者去申訴吧?怎麼會變成不能接受那看要不要用噓文去決定水桶與否。真要實行新板規只會累死板主群,也讓板友發言受限
作者: sisistar   2017-02-22 00:22:00
影響小和只有兩個帳號達標,這跟條文的正當性完全是兩碼子事啊!影響性小完全不等於這個條文規範正當且有必要!到底為什麼一定想要隔絕海巡跟鬧版?難得進來象版就一定要兄弟好棒棒?上面打錯 是反串不過,願意投票讓大家決定,這個給個推
作者: jay770316 (秘書)   2017-02-22 00:26:00
所以推文數量不用比照噓文計算嗎?只要那個人去開分身或找朋友幫忙洗推文,事情依然沒有解決不是?
作者: silendy (琥<3)   2017-02-22 00:32:00
問題你要怎麼確保噓文是所謂的“客觀”標準,多數人的意見就是客觀嗎,要判一個人死刑,難道是全台灣的人都要他死,就可以如此為之嗎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2-22 00:48:00
沒有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要當版主管版就負起相對應的方式來執行和接受批評你跟黑七要不要去看看你們競選文提的政見是什麼?你們現在的作法對得起當初自己說的政見和投你們的人?兩位完整的詮釋何謂"平庸的邪惡",你們或許出於立意良善,但表達方式和作法就是獨裁法西斯
作者: jack7376   2017-02-22 01:00:00
。。。
作者: s882420988 (Amy)   2017-02-22 01:03:00
雖然理解增補板規是板主碰到爭議希望有辦法解決,只是想提,想要滿足象板每一個人是不可能的。坐在板主這個位置上,相信有一定程度的困難,需要的是夠大顆的心臟跟堅定而公正的立場,否則要怎麼服眾。如果為了解決少數問題,卻給更多正常使用的板眾帶來更多不方便,其中平衡如何取捨~
作者: orangel (再也不開的向日葵)   2017-02-22 01:08:00
這種板規只是為了壓抑不同的意見 不代表客觀或是事實
作者: jkhcc (老師)   2017-02-22 01:42:00
這根本霸凌條款,只接受主流意見
作者: k22941920 (Daniel)   2017-02-22 02:54:00
這種規定 不是另一種的霸凌嗎
作者: milien (3280 )   2017-02-22 07:44:00
這是世界大同 幻想文始祖 不能亂嘴
作者: jack7376   2017-02-22 08:05:00
...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7-02-22 08:17:00
那請問 如果哪一天發生甚麼大事件 造成他版酸民大舉入侵 建文就噓 是否就會造成本對球迷全被禁言的問題?同一ID墟文不累計 但沒說推不累計 是不是只要有心X5都能靠分身救回來?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7-02-22 08:20:00
台灣最可貴的就是民主 今天我不認同你的想法可以唾棄 就像噓一樣 但不代表他要接受法律制裁 想法跟別人不一樣犯法了嗎當然反串鬧版例外 是不是鬧版你可以自行判斷嘛還是你今天是金正恩 所有人都要聽我的 不聽就水桶 那被總版叫北韓版我也沒辦法反駁了
作者: sisistar   2017-02-22 08:59:00
不過意想不到的是,這篇很多人都很認同言論自由!講的也很好,給眾多的版友推一個!但噓本篇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7-02-22 09:19:00
訂這種條款就表示爪版北韓化無誤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7-02-22 09:46:00
又例如一場關鍵比賽輸的時候 可能有人貼了一篇很中肯的檢討文 結果因為大家情緒還沒平復的當下都給噓這樣造成禁言 又是否合理呢?又例如 兩篇同樣內容的文章 在不同時間點PO 造成噓文數不一樣 一個被禁言 一個沒事 又合理嗎?如果要開賽前貼廢文 一開打被轉播文洗掉 可能就不會那麼多噓 跟比賽剛結束貼 結果就是有差如果有一個國家規定 一百個人認為你有罪 你就是有罪你覺得這國家如何呢?還有 #1OdBfZup 這篇文的問題在 被你桶的那個根本沒引戰那篇一個如果 被你解釋成詛咒 引戰才是問題...
作者: ww (劉文聽)   2017-02-22 10:49:00
轉貼新聞然後在心得挑釁反串被噓爆也沒事囉 很明顯漏洞板主不敢負責刪鬧板文 還不如選十個資深板友當陪審團只要陪審團超過五個人在那篇噓文 就水桶發文者然後定期改選換掉一半陪審團成員 以維護公正不過說真的搞這麼複雜也太累了 板主自由心證即可是不是鬧板明明很容易判斷阿陪審團建議從有發過實況轉播文的板友挑選擔任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2-22 11:11:00
噓文是PTT提供給使用者的功能,你管那麼大?當這裡你個人專版啊? 我的老天爺鵝啊...還惡意噓文,噓文有分惡意跟非惡意?殺人犯有分良心跟無良?建議你不用新增什麼是否施行的投票,把你這想法收回象版目前風氣已經很穩定,少數討論會有意見對立但講一講比賽過後根本也沒什麼亂版情況,我倒覺得你這做法,本身就是在挑起對立啊...球季快開打了,今年的張力一定比去年強因為教練團大改組,連續爭冠失利等等因素今年版上轉播文跟賽後檢討一定非常精采
作者: techcrpa (我還能說什你已經不愛我)   2017-02-22 11:24:00
不認為投票讓大家決定這有應該給推 訴諸投票跟當初立這這莫名其妙條款的心態都是一樣 講好聽是讓判決有依據 實際上根本就都是把責任往版友身上推 到時候有什麼爭議都只要說那都是你們噓文你們投票的結果我只是依法行事 讓自己省去麻煩 根本其實對於降低鬧版毫無作用也本末倒置拜託有guts一點 鬧版就給他桶下去就對了 而且這種只針對發文者管不了推文的條則 不但作用不大還製造更多爭議麻煩 真不知道當初哪來的概念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