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希望彭政閔申請成為自由球員 讓下一代球

作者: renmax (竹科學友哥)   2016-11-04 10:15:26
借此問一下
依照規則,每個球團都只能簽兩位FA球員
假設恰恰和王拔都申請FA,兄弟也如願的在他倆申請FA後簽了下來
請問我們還可以簽別隊的FA球員嗎?
※ 引述《lagoon34 (櫻桃幫文馨)》之銘言:
: 希望彭政閔申請成為自由球員 讓下一代球員擁有更好的棒球環境
: 去年陳金鋒在談到為什麼會決定申請自由球員時說:
: 「這麼做是為了留給下一代更好的棒球環境。」
: 雖然後來是因為名額限制的影響,無法轉隊成功,但也起了一個良好的示範作用。
: 連陳金鋒都決定申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來協助推動自由球員制度的改革了,其他有機會
: 透過自由球員制度提高自己薪資也提昇中職整體薪資水準的先發球員們,真的應該踴躍申
: 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讓整個自由球員市場更熱絡才是。
: 雖然不希望彭政閔離開,但為了下一代球員著想,也為了讓中職制度更良善,應該支持彭
: 政閔申請成為自由球員才對
作者: lohsuan   2016-11-04 10:19:00
那是轉隊吧
作者: LEEWY (芸兒)   2016-11-04 10:49:00
FA是簽別隊的啊……本來就是自己隊的球員叫續約
作者: jackylin25   2016-11-04 11:24:00
自己隊叫續約
作者: wei941019 (逸)   2016-11-04 12:01:00
傻眼....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6-11-04 12:04:00
其實這問題我也想過 球員如果提fa就不算續約了吧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6-11-04 12:06:00
好像在玩文字遊戲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11-04 12:06:00
這好像也是個盲點吼!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4 12:07:00
多想幾分鐘就知道 2名限額僅限制挖別隊的,不然自家也算的話 舉兩個例子 ex1:如果有隊伍恰巧有3個以上的大咖提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6-11-04 12:09:00
這問題去年大家知道有只能簽兩個的限制就有人提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4 12:10:00
母隊再怎麼極力留物2位 第3位等於是母隊不能留?在舉個更誇張的例子,假設4隊同時有3名以上提FA,恰巧A挖B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6-11-04 12:12:00
所以這規定不合理阿 不知道修掉了沒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4 12:12:00
2位 B挖C隊兩位 以此類推.. 所以各隊因為兩名限額涵蓋自己隊伍保留的 於是各隊多出來的第3名 一律不能簽?膝蓋想也知道 那條是指挖別人的才有限制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11-04 12:19:00
這也變向的凸顯規定的不足,都自由市場了怎麼還分你隊我隊,共同角逐才是,頂多因為我們隊數少另外規定造成沒人選的問題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4 12:25:00
看了一下 https://goo.gl/iL4VU7 我舉個第2例子不會發生不過光看ex1 延伸看的話就知道不能連母隊續約也包含在內不然假設母隊留住2人 第3人別隊不挖,所以沒球打?
作者: yuki476375 (toro)   2016-11-04 14:03:00
fa後球員不算任何球隊!所以轉隊費才奇怪
作者: Jing1118 (尋找)   2016-11-04 23:12:00
FA限名額又要轉隊費非常怪,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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