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利益揭露一事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7-09 20:44:07
依本板 3/16 #1MwO8Wfp之公告
本意為若作者能事先利益揭露
將不會對發推文有任何的限制
讓一些圖床支援或文章排序上能有方便之處
從3/16開始到7/7總共有14篇文章符合這個規定
其中也不乏AhUtopian板友的專業文
而 7/7 #1NVLH1vx 一文有板友反應相關疑問
(事實上在6/13 #1NNPUZpa 已有板友提出疑慮)
這兩天我們請教的站方相關問題
站方表示仍該迴避相關利益獲得
而商業行為牽扯範圍極為廣泛
時代變遷了
要靠網路獲得利益的可能性可以說是到處都是
像部落客擊點、公益義賣、狗吠火車、個人粉絲團這些都可能會藉由網路而獲利
而象板也不該像美食板、合購板那樣的特殊性質
PTT乃學術網路的確該迴避任何"直接"的利益
所以板主群討論後發現當初的考慮的確有欠周詳
雖說"間接"的利益獲得難以規範 (如擊點粉絲團的文章看到廣告)
但如此"直接"的利益放行確有不妥
而依小組長於Baseball_BM板 4/20 #1N5d5K9Y 的解釋
節錄:"因此我覺得這個議題就此打住,小組長也想再觀察一下象板實施後的狀況..."
目前看來就是實行上有所疑慮
的確是有做出修正之必要
故以後若是作者直接獲得利益之部落客文章將不得貼出連結
請將文章的文字直接貼全文於PTT上
若有圖床問題請轉介其他放圖網站等
還請想分享的板友多一些步驟
板規也將修正為
B、下列違規者,水桶10日
5.未經板主同意,而涉及商業行為者。 eg.包車,揪餐廳,有稿費的文章。
改為→
B、下列違規者,水桶10日
5.(推)文章內容、簽名檔涉及直接之私利益之商業行為者。
執行的重點會著重在是否是"直接"、"私利益"
所以
EX1:個人粉絲專頁無涉及販賣、拍賣但可能有GOOGLE廣告或幫自己人氣打廣告的問題
→不算違規,因為非"直接"
EX2-1:商城新品情報一般板友分享並不會違規,但球團的工作人員來發商品情報就算違規
EX2-2:專欄作家"自行"PO出能獲利專欄之"文章連結"是違規,只附文字是沒有連結OK
EX2-3:球團、球員等義賣行為也是不得"自行"廣告,板友提供情報則OK
→依發文方是否為獲利方決定是否為"直接""私利益"
============================================================================
且本次事件板主群對利益規定欠缺周詳的考慮
引起板友糾紛
6/13也沒有對板友的疑慮做出正確的判斷
確有失職之情事
即日起CKCDY/RUNKEN/OrcaKW將水桶一個月
除公告外不得另行發推文於Elephants板面
這次事件造成的紛擾板主群感到萬分抱歉
日後若有不周延的地方也請大家多多提點
以上
作者: robin2691 (爪爪)   2016-07-09 20:49:00
自桶@@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6-07-09 20:52:00
@@
作者: ils0104 (把握當下v( ̄︶ ̄)y)   2016-07-09 20:53:00
@@
作者: yms55662003 (love piano)   2016-07-09 20:53:00
@@
作者: owlwang0719 (◎小P●)   2016-07-09 20:53:00
@@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09 20:53:00
這一個月看不到板主了QQ
作者: chiaamay (STAYREAL)   2016-07-09 20:54:00
樓下CK 一個月召喚不到本人了@@
作者: chachauriel (Uriel)   2016-07-09 20:55:00
@@
作者: xaw405060 (ZZZ)   2016-07-09 20:58:00
@@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7-09 20:59:00
@@
作者: andy70612 (整人專家胡真)   2016-07-09 21:00:00
自桶還是可以處理版務
作者: s9837099 (chu)   2016-07-09 21:03:00
@@
作者: jhja5566 (jhja5566)   2016-07-09 21:03:00
@@
作者: wexsopg (希望帶著絕望的面具)   2016-07-09 21:11:00
辛苦了....
作者: Mr23 (瓦旦)   2016-07-09 21:17:00
@@
作者: b643125 (lemoncloud)   2016-07-09 21:29:00
潘潘QQ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09 21:32:00
移..花黑噴
作者: alisa1004 (喬巴後援會會長)   2016-07-09 21:35:00
@@一個月看不到CK推文了Q.Q
作者: susanchi (尋找出口)   2016-07-09 21:37:00
@@
作者: yungwena (你今天銀魂了嗎?)   2016-07-09 21:39:00
小元板主那篇鄉民日心得文吧
作者: candlelit (呀呼~)   2016-07-09 21:58:00
@@辛苦了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6-07-09 22:01:00
辛苦了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09 22:01:00
有處理 而且有說明 給推之前推文如果太鹹 都不是針對個人 莫怪~XD
作者: majaja5566 (馬家家)   2016-07-09 22:03:00
辛苦了
作者: DancingDoll (豆子)   2016-07-09 22:08:00
那些人也太針對了吧 以前不罵 等版主發文才放大檢視版規都說可以po 版主還要自請水桶 這根本沒道理!!
作者: chetechs (Владимир)   2016-07-09 22:11:00
辛苦了
作者: monkeygirl (豪華船上的Monkeygirl)   2016-07-09 22:22:00
召喚CK大
作者: j2059731702 (酷龍小狗)   2016-07-09 22:23:00
辛苦了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09 22:24:00
啊 板主這位置不好坐啊 辛苦了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6-07-09 22:49:00
辛苦了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09 22:56:00
我覺得很讚啊 板主都自桶了 以後依板規處理的話誰還敢機機歪歪?
作者: WEYNI (幼稚園~~小班.. )   2016-07-09 23:01:00
我有話要說,第一次質疑是我提出,並非針對版主訂定版規失職,而是需迴避既得利益者是自己,這方面需討論,再者回文內容不妥跟CK版主與R版主無關,為何是連做處分,是否在想想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09 23:22:00
W大 板主群的處置 在文章最後一段有說明了啦也許是矯枉還須過正 但是 這樣也才能平息所謂"河蟹"的疑慮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6-07-09 23:24:00
三位都辛苦啦!
作者: WEYNI (幼稚園~~小班.. )   2016-07-09 23:29:00
既然小組長都說象版試行,就代表不是CK的問題,只要針對不適宜性修正就可以啊
作者: milien (3280 )   2016-07-10 00:01:00
就版主連坐處分,還在爭什麼?我佩服版主群的處理,以後版規的執行大家也會心服口服,除了來鬧版的之外啦。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00:11:00
不太懂為什麼CK跟納豆要連坐處分耶?雖然說公告和版規兩位應該也都有參與,但小元從事發到現在幾乎是完全神隱,她才是引發爭議的不是嗎?主事者不吭半聲,最後還是CK出來掃地然後拖版主群一起下水的道理是?抱歉齁兩位版主,我是對事不對人。。。對比6/13小元回應WENYI 版友時那種振振有詞的態度也差太多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00:18:00
連坐表示版主群自認也有連帶責任啊...因為有對"版主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不是嗎?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0:18:00
哇喔!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10 00:18:00
都說矯枉還須過正了 ! 今天三個一起擔了 , 板規也修正了 OK了啦! 我覺得這次的處理沒有落漆 很讚 大家給個推就無事退朝了吧!XD
作者: silendy (琥<3)   2016-07-10 00:19:00
辛苦了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0:24:00
所以以後可以在版上詢問看球賽的餐廳?或是揪團去餐廳嗎?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00:28:00
兩位版主有連帶責任OK啊?問題是小元本人不用自己出來扛一下嗎?為何當初可以回的那麼振振有詞現在卻龜起來了?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0:33:00
贊成只要利益揭露就可以發文,重點還是在於是否有關象版的資訊。直接利益其實容易過個水就變成間接了,還是會回到間接利益難以規範的問題。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10 00:34:00
她現在水桶中 等一個月後吧 XD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0:38:00
疑問,只要版主合意,就可以直接改版規?
作者: ll8833 (183)   2016-07-10 00:39:00
這麼多意見可以去BM提出異議 這邊吵半天也沒結果
作者: s882420988 (Amy)   2016-07-10 00:40:00
之前看到爭議、回去找以前的事件脈絡的時候,看到小元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10 00:40:00
所以要公告啊 有意見提出討論...吧?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00:44:00
原來水桶的用意在這XD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0:44:00
推文中上上篇文章內容滿同意如果利益揭露了,就不要去點擊不就好了嗎?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6-07-10 00:59:00
應該是引出爭議後三位板主一同討論過的結果吧 交由其中一位出來解釋而已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1:24:00
是解釋?還是三位版主直接改版規@@?其他版友還有提供建議的機會嗎?有什麼緩衝期嗎?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01:28:00
我會建議直接bm板提 包含現在板規有一些文字上 或主客觀不清問題都一次修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1:29:00
連坐處分也滿怪的,之前版規不是准許此種利益揭露的情形嗎?自桶看似壯舉不代表一定合理。
作者: yms55662003 (love piano)   2016-07-10 01:30:00
版友建議固然是好的,只是如果太多人版主群也難抉擇吧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01:32:00
如果擔心對於利益規定欠缺周詳考慮,就交由版友們共同決定太多意見表示這個議題是大家在乎的,不是更應該大家共同決定投票嗎?
作者: DancingDoll (豆子)   2016-07-10 01:44:00
窮追猛打到底是什麼心態?誰發的文很重要嗎?版主群發文所代表的就是版主群同意下所公告週知的內容,計較這個真的頗呵某版友真的是吃相難看
作者: s882420988 (Amy)   2016-07-10 01:56:00
大家消消火嘛,版主都浸起來了。不過話說回來,網路世界,文字是沒有語氣的,敢問「振振有詞」哪裡來啊XD
作者: DancingDoll (豆子)   2016-07-10 01:57:00
就想戰態度吧 頗呵again
作者: daniela3kimo (阿竹)   2016-07-10 02:11:00
吃蟹囉
作者: DancingDoll (豆子)   2016-07-10 02:44:00
慢吃唷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7-10 04:20:00
其實說實在我回去看 我還是覺得有些人窮追猛打很無聊
作者: missy3xup6 (吃了貓的魚)   2016-07-10 06:22:00
為什麼要搞的非得人家下台才可以的感覺?其實都自捅了,應該就該告一段落了吧
作者: januarykid (不要再整我了啦)   2016-07-10 09:20:00
雖然不明白發生什麼事,但版大自請處分,已有負責之意,大家就多體諒版大的辛勞吧........
作者: spongostand (spongostand)   2016-07-10 10:29:00
完整的轉發圖文,不須要點連結就能完整閱讀,看起來很方便啊,附的連結只是說明出處,不覺得哪裡有問題
作者: topbee (勇往直前)   2016-07-10 11:08:00
這也太嚴格了吧,那新聞是不是也不能轉發,新聞都是營利事業耶
作者: keven830 (~&~keven~&~)   2016-07-10 11:13:00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看內文 虧CK寫了一大堆 就說不能是直接圖利自己 幾個哇哇叫的 去認真看一下內文好嗎其實象迷都很理性 公告有瑕疵就修正 CK真的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作者: tommy880809 (玉米)   2016-07-10 11:29:00
版主也是蠻可憐的...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1:47:00
出包的人躲起來避風頭,然後還只跟另外兩位版主一樣的處分,對比6/13時的態度,如果這是一個大版版主該有的處理事情方法,那我也是認了啦
作者: missy3xup6 (吃了貓的魚)   2016-07-10 11:51:00
所以樓上m大究竟想要??其實就一般人而言那就只是活動紀錄,即使真的不能張貼現如今也被水桶了!那就是被懲處了追著打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啊?人都會犯錯,犯錯接受原版規的懲處而不再犯,其實應該也就夠了吧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1:56:00
第一 以後"作者直接獲得利益之部落客文章"的連結也不能po出了 第二 版主群也因為"管理責任"而自請處份所以MK您要要的是小元出來為自己"爭議"的行為道歉 我可以這麼解讀嗎?還有 網路上的"民意" 只限於有發文表示意見的 那那些無法時常推文發文的人 他們的意見比較難被考慮在內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2:06:00
我怎麼好意思對人氣版主下指導棋呢?只是對一個大版版主處理事情的態度感到很納悶而已呵呵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2:08:00
您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只是可能並不是每個人都像您這麼要求小元 當然您要覺得她 甚至版主群的態度有問題也是您的自由 我是覺得您就直接大方的說 也不必拐彎抹角至於當事人要不要回應 就是當事人的自由了講一些酸言酸語 其實無助達成您的期望講到人氣大版 隔壁檸檬版的版主群更值得呵呵呢(誤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2:15:00
也是啦,出包就躲起來避風頭可能才是最有助於解決事情的方法
作者: Meyellis (Meye)   2016-07-10 12:16:00
推公事公辦!版主辛苦了!版主都可以自桶,酸酸們可以去檸檬板一展長才了。一路好走不送!
作者: missy3xup6 (吃了貓的魚)   2016-07-10 12:24:00
只能說mic大的不好意思實在讓人感受不到,但既然都自捅了,若有爭議您可以去bm板申訴,不然真的不用一直..
作者: gusing (孤行)   2016-07-10 12:32:00
CK的文我不給噓,但是我也認為小元應該出面說明一下才對。身為板主卻沒有板主的自覺嗎?出了況沒有第一時間處理,神隱至今卻是CK出來坦,觀感很差
作者: ICU520 (糊裡糊涂)   2016-07-10 14:11:00
7/7的文,7/9由CK大出來說明。2天的時間叫神隱?CK大發說明文就叫坦?只有我覺得由第三方人選來說明才是最妥當公平的嗎?!誰曉得如果是小元出來發文,會不會又有獨斷啊什麼的聲音!今天有處理就是有自覺,一直針對是不是小元發文的到底有什麼意義
作者: yiwenkuo (敲鍵盤)   2016-07-10 14:44:00
爬完全部了,旁觀者覺得WEN大根本就是被80,唉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10 14:51:00
事實上直接和間接的界限也很模糊,這樣請人代po不就繞過去了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15:03:00
對啊,樓上說的沒錯
作者: wmwmx (阿Q)   2016-07-10 15:09:00
大家都在幫球團營利 XD
作者: terfd (柏拉圖式的聰明)   2016-07-10 15:13:00
辛苦了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15:16:00
一定要幫球團營利的啊!不然就要解散了QQ
作者: ljtai (大家加油)   2016-07-10 16:24:00
我還看不懂發生什麼事...希望象版日後一切平安!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00:00
季賽期間無版主 那搞啥 !?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7-10 17:04:00
對啊 是小元出的包為什麼你們兩個也要負責?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16:00
樓上也問了我的疑惑 要用你們兩位不察?還是你們兩位默許
作者: s882420988 (Amy)   2016-07-10 17:41:00
版主還是會處理版務,只是不能推文聊天啦XD還有啊,大家在象版待這麼久了,應該都知道這裡的公告都是三個人討論合意的結果吧XD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6-07-11 01:11:00
辛苦了
作者: kencindy7 (852)   2016-07-11 02:50:00
加油
作者: januarykid (不要再整我了啦)   2016-07-11 11:14:00
強烈懷疑,某些人是因為想要自己做版主,才會一直逼人下台......
作者: PSO (SuGer.Fishing)   2016-07-12 20:39:00
原來版主可以鬥一鬥就上台,有種就上台不要被噓下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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