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pkqooet 請進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0:59:28
推 CKCDY: 板主群都看到了 我已經先寫信給p板友請他節制一些 05/08 22:52
推 CKCDY: 另外之前討論過若唱衰也是一個風格 那為什麼不能存在 05/08 22:52
推 CKCDY: 板主群也被說服了 沒錯 言論自由沒啥不可以 05/08 22:53
推 CKCDY: 但若今天唱衰板規要修回來 那我們需要一個標準 05/08 22:53
推 CKCDY: 但往往很容易變成同一件事 事實上我認為pk說的也不無道理 05/08 22:54
推 CKCDY: 所以當初公告我有說 看不慣的就大力加油拼過去 05/08 22:55
推 CKCDY: 他能酸 你能加油 這不衝突 只要你們不互相吵架就好 05/08 22:55
推 CKCDY: 那不就是法治精神嗎? 05/08 22:56
推 CKCDY: 所以我們想做些改變 不是嗎? 我寫信給pk了 讓我再觀察一下 05/08 22:59
CK大在後續推文提到了「言論自由」、「法治精神」的論點,
板大說的並沒錯,基本上觀察了好幾天pkqooet的推(X)噓(O)文習慣
1.轉播文下習慣性噓文,噓文內容多半不像唱衰,比較像是謾罵球員比賽表現不佳
但這個噓文習慣其實對原發文者實在是很不禮貌,
完全搞不清楚是噓球員還是噓發文者?真有意見大可去球員專頁表達想法
甚至去現場看個球,表現不好當場譙下去,沒關係啊,反正PTT都這麼用力譙了
相信現場你也是很有力的啦,沒問題的啦。
2.謾罵內容不帶髒字,但確實蠻不留情面,無實質討論價值,偏向情緒性發言
我蠻無法理解,噓文的用意應該是建立在「批判」的條件上,
而不是無差別噓文,結果噓的內容又讓其他板友(包括我)感到很脫力...
3.言論自由與法治精神這兩點,我想說的是,目前這不過就是你個人在板內的保護傘罷了
我無意批評,但影響到板內秩序,甚至還要板主柔性勸導,都到這地步了
再不收斂,要弄到版主群必須要針對一系列的作為訂立「PK條款」時,
那結果就是板友、板主與你,多方皆敗的遺憾局面。
4.對於左鄭今年與今日整體表現,你的噓文要是鄭太太得知,我想信她會很難過
左鄭今年目前的表現,至少比過去兩年相比已經好上很多
但你的言論真是讓人難以苟同,運動員的流下的汗水居然還要被網路上的口水淹沒?
我想當面跟你說,BBS不是你的個人臉書還是噗浪,
批判沒問題,但請想清楚你在幹甚麼?
5.沒有人可以莫名其妙被謾罵,每個人都有其自尊與尊嚴,努力不容被忽略抹煞。
沒有人可以,
沉默不代表容忍,容忍是有限度的,
今天你引爆了板友們的容忍限度,板友們開始群體抵制你的言論以發洩憤怒不滿,
明天你引爆了板主、還是你出社會時上司的容忍限度時,
自行負擔後果時也不要有任何怨言,這就是現實社會。
http://i.imgur.com/gXA1jkN.jpg
以上不是只有對PK說,其實也多半對意圖鬧事或懵懂無知的人想給的忠告。
以下恕刪
※ 引述《benson96968 (benson96968)》之銘言:
: 首先不管你是不是象迷
: 麻煩你的發言可不可以經過頭腦在發
: 平常你一些發言就算了
: 今天真的讓我看不下去
: http://i.imgur.com/5jlGZkj.jpg
: http://i.imgur.com/WYNaXgk.jpg
: http://i.imgur.com/qssc1YS.jpg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00:00
言論自由不就是,你們可以吵架,但不能侮辱對方嗎?版主把言論自由限縮在,你只能假裝沒看到他吵?我對版主群們多次對言論自由的闡述感到有點意外...
作者: maplerc1130 (米漿是隻貓)   2016-05-09 01:02:00
完全不同意要假裝沒看到還是忽略這種事,為什麼我們在板上要忍受這種人啊...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03:00
針對第一點,他不再轉播文底下罵不然去哪裡罵?轉播
作者: jjam   2016-05-09 01:03:00
問題是他沒汙辱板友 只是罵球員讓板友不舒服..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04:00
期間又不能另外發文,另外言論自由還是有尺度存在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04:00
他遊走在規則邊緣,不能桶就是不能桶,這方面我支持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05:00
版主,也支持開放的態度繼續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06:00
然後不能因為你不喜歡球員被罵就要桶他,這是法治的基本素養,如果只是因為罵球員就桶他,很抱歉,你生活中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06:00
我感到有一點無言 但我的角色不適合 不然我蠻想質疑一些板務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07:00
完全沒資格笑中國沒人權和法治,因為你因人設事了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10:00
他大部分說的是非職業跟下二軍,這些其實都還在合理
作者: harei325 (路恩)   2016-05-09 01:11:00
放砲就跑很高明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11:00
的評論,評論的很爛就是了,因此開放版友戰他、噓他
作者: harei325 (路恩)   2016-05-09 01:12:00
影響了一堆人 然後就繼續準備砲下一篇 完全無痛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12:00
他看不到沒差,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聽得懂話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12:00
這位仁兄講的有一些很合理啦 只是一直噓 觀感不好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13:00
猴子射飛鏢也會有幾個準的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18:00
他如果沒有犯到"法"就不能用公權力限制他 這就是法治並不是要當作沒看到他 版主群和我們一般版友的立場本來就不是相同的他遊走的方式就是罵球員不罵球迷 所以B-3會有爭議但其實他的噓文模式大多就是那樣的公式A打得不好就噓怎麼不讓B上 balabala要是多了 其實我覺得有點用罐頭推文鬧版之嫌啦...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22:00
所以我才說版主的回應有問題,他酸我們加油,所以可以不可以針對他這個人酸錯了質疑甚至指責他是個沒料的網友只會亂酸呢?版主不能桶他是因為版規沒給他桶這種人的權力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6-05-09 01:24:00
法治觀點當然不能說他有問題 只是在任何公眾場合與人相處靠的不是法律 是做人處事的道理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只能看有沒有違規來判斷 那是很可悲的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24:00
坦白說 懶得理 這種球迷要電電不完 只要別亂噓我文就好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25:00
我們一般版友當然可以不用以"法治"觀點看他啊 但版主群不行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26:00
我覺得版主就講清楚,首先版規沒有授權他們桶這樣的人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27:00
版規沒給版主桶這種人的權力 所以現在該訂新版規合理化的意思嗎?還是既然這樣就不能桶 大家繼續忍受?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27:00
其次,要規範這樣的人,很容易必須使用不明確的用語(因為誰知道他這次會推什麼來酸球員),而過度侵害版友的發言權最後,我覺得版主寄信給那位版友是個很好的溝通方法
作者: jjam   2016-05-09 01:28:00
那就會扯到酸球員 什麼樣的程度該捅 因為不可能只針對他
作者: joanwinnie (維尼尼)   2016-05-09 01:29:00
他就是自己噓自己的 要別人當沒看到...原來版主是這樣看的...呵呵,這樣無差別的一味謾罵球員,原來是可以被接受的?不用到護航的程度,但原來是可以這樣罵自己支持的球隊球員喔 呵呵呵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29:00
有些人可以溝通,有些人不能溝通,不能溝通的人並不是就要排擠他不讓他進入這個社群發言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29:00
我不客氣說一句 那最後大概就是和解禁前一樣而已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30:00
是的,本版本來就在某次修正後,可以適度地評論球員的表現適度的界線,目前本版的版規看起來是相當於公然侮辱,誹謗等形同刑法的寬限這樣的界線是不是過寬可以討論,但我個人是支持的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33:00
版主可以考慮修版規,但現行版規就是不能桶他,還是想回到之前北韓版也可以,決定版風的是版主不是使用者但是請依照程序來,不是依照心情和與論來決定
作者: jjam   2016-05-09 01:35:00
他只是每篇live文都跳針誰該下二軍誰該上 其實他在酸的版上不乏也有很多人跟他一樣 只是沒那麼跳針要就回去解禁時期捅的超級嚴格 唱雖直接水桶但是我相信又會有一票人不服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37:00
決定版風的不會是版主 因為之前已經被質疑"人治"了
作者: joanwinnie (維尼尼)   2016-05-09 01:37:00
他所謂的評論球員表現,其實從沒有什麼實質意義啊,一味謾罵,這裡原本的組成都是喜歡這球隊的,表現不好提建議大家討論,但他完全不是這個樣子了。罵球員的都不只他了,但他有多誇張到大家都知道,看不出來嗎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38: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有什麼程序?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38:00
我講直一點 現在板規有問題 有些用字不準確 有些是過解讀 有些不照板規抓 板務一直本我主義 我提供再多建議也沒用
作者: ll8833 (183)   2016-05-09 01:38:00
我認為pk的謾罵根本已經是在侮辱球員了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39:00
多費口舌
作者: WEYNI (幼稚園~~小班.. )   2016-05-09 01:39:00
這要看各位用什麼角度看象版,如果象版定調為討論象隊事物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39:00
對不起 我要幫版主群們說些話 當先前被質疑"人治"時
作者: joanwinnie (維尼尼)   2016-05-09 01:40:00
能接受的 習慣的 喜歡的就會留下,其他的,就算了吧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40:00
當然有程序,版主有權利修改版規或增訂特別條款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40:00
許多人質疑版主群們的水桶標準 ok 所以版主群們現在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40:00
對不起 他板規寫法 變成得當事人檢舉 嚴格來說 罵球員根本無敵了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42:00
先前被質疑的就是水桶標準不一,後來調整了,現在只是對於部分人提出不能水桶pk,那從法制觀點去說明不能桶
作者: joanwinnie (維尼尼)   2016-05-09 01:43:00
言論很像反串,但他卻不是反串,所以也不是鬧版,大家只能學習接受^^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43:00
他有什麼問題?當然也能修改版規或定PK條款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43:00
我私下提供多少建議 沒一條有改 打申訴當然會輸 板規寫法和解讀一直很怪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44:00
那就板主提出修正方式讓版友投票照這程序走很困難?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5-09 01:44:00
依照現行版規真的沒有適用可以桶PK啊,很多人都會檢討評論球員表現,為何PK會被特別獨立出來討論?就是因為他簡直是跳針式的亂噓,動不動就下二軍謾罵等。讓很多板友看了影響心情,不過老實說,我們又能對他如何?PK幾乎都是噓完就拍拍屁股走了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44:00
罵球員無敵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啊,不是侮辱球員或誹謗就好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45:00
版主群把言論自由和言論免責混為一談,造成錯誤解讀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45:00
但是否對於這樣的文,B-3的版友糾紛文還要留著?留給那些受不了跟他吵架的版友用?
作者: jjam   2016-05-09 01:45:00
拜託一下 象板罵球員的會少嗎 不是只有pk只是他是最煩的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46:00
我沒有覺得他把言論自由跟言論免責混為一談,本版還是有言論的限制版主有問題的是,把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太過強調於說的自由,而忽略不聽的自由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環只是說跟不聽之間要保護誰,如何保護,是另外一個問題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47:00
不 是連毀謗也無敵了 有些東西我不能講太白 不想製造給酸酸機會 但板規的主客觀要件不改 碰到看的懂眉角的人 打組務申訴根本輸定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48:00
我認為要開放,就更開放,比如說底線還是侮辱跟誹謗,但你覺得pk講的爛,不是要求無視他,而是踴躍去挑戰他的言論很簡單,誹謗你去搜尋,有法院多半判決有罪但版主沒有認定的嗎?然後挑戰後也讓球迷有可以說,pk你才下二軍,去futurestar吧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51:00
就KD講的例子,他的推文已經提到了大漏洞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51:00
不過我真的很佩服版主,願意寫信跟pk溝通,由衷佩服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52:00
要舉出誹謗成立但版規不成立的例子真的不難KD的推文裡提到的,就是版規寫得太死很好鑽洞的例子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55:00
不止啦 我私下有建議幾次 包含主客觀 問題 申訴建議那些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56:00
版規寫的太死,這點就跟前面講的,嚴守刑法那條線很一致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1:56:00
像上次有個h板友酸恰恰 我也覺得申訴會輸 很莫名其妙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57:00
寫得太死很容易被鑽漏洞,所以法律條文得和應用法不同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1:57:00
就那個宅男啊,亂酸,也不知道在幹嘛?還把小元拖下水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1:58:00
好,兩位想必也是法律專長的板友,如果真要建議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58:00
大概懂各位說的意思了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58:00
至於去年吵版規的時候我也在,那是版主在水桶的標準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1:59:00
因為版主認為處罰是影響版友發言,所以把版規一些不確定的概念都移除,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5-09 01:59:00
那可能要看看是否有哪位能針對版規做修正條文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1:59:00
是柔性還是硬性板規比較適合目前管理方式?我是門外漢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1:59:00
不一致引發對文字獄的反撲才修改版規並投票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0:00
就是因為版主法律素養也不足,所以把水桶人的權限限縮在很明確的我覺得也不是不行
作者: harei325 (路恩)   2016-05-09 02:00:00
看了KD大的推文,我去看了一下現行板規現在還真的沒有關於客觀事實方面相關的條文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1:00
我只提出一點供版主參考,刑法定的很死是因為刑罰侵害超級大,但兄弟版是個BBS,水桶影響的是一定時間的發言權限而已,並不是太多的限制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2:02:00
講白了,現在版規全部是告訴乃論沒有公訴罪,但版主在定版規的時候能留一些給自己的空間,當然這空間的執行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2:00
所以在這種情況,適度地運用一些不確定的概念去處理是否可以,會是一個考慮但是版主如果是一個自由派的,維護版友言論因而願意開放,我覺得很好,但不要忽略他人的不聽,不看自由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2:03:00
別講那麼白 我故意不說 不想讓有心者知道==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2:04:00
標準得一致.另外我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大學多少都上過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4:00
堅信言論自由市場機制,去處理有些人的爛言論,我覺得是個很高尚的行為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2:05:00
我是人文體系出身的所以有些怪書多少還是要摸...囧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5:00
我覺得有心者知道,如果嚴重到要處理,那就是補破網的問題如果版主不處理,但版眾覺得非常嚴重非處理不可,那就是罷免的問題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2:06:00
就PK的動作就讓我想起葉石濤寫的部分作家在皇民化反應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2:06:00
既然都有人提了,如同教練問題球團要不要處理,版規問題也看板主處理不處理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08:00
版主的意見我覺得表達的很清楚,我反對的是要版友形同忽視他言論的那段,也許是我過度闡述你要尊重他的言論自由,就尊重版友攻訐他的言論(當然,底線還是犯罪行為),然後這時候不要用B-3,甚至考慮引戰,糾紛也乾脆拿掉沒錯,我保證版這樣一定會很亂,但言論自由市場的後遺症本來就是這樣,比起規範者預設什麼是好的,然後要求反對的人噤聲,我寧願亂糟糟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2:13:00
美國隊長系列電影真的難怪大賣座,不是單純英雄片啊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5-09 02:18:00
美隊是MARVEL難得有腦和理念的系列啊XD不過台灣人大部分支持鋼鐵人就反映出.....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2:19:00
Cap討論的議題很深 又不失去商業性 2超級佳作阿完了 我跟著歪樓了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2:22:00
不不不....電影版吵得不可開交啊XDDD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5-09 02:23:00
我是贊成美國隊長的(亂入
作者: KDDKDD (KDD)   2016-05-09 02:25:00
我也是cap 話說我三刷了 竟然忘了去電影板發廢文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26:00
呃,我明後天才要去看...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2:33:00
台中SOGO沙發電影聽好位置!不錯!坐得太舒服了XDDD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5-09 02:40:00
台中人30年,不知道sogo有電影院XD
作者: lungfat258 (QT)   2016-05-09 06:26:00
SOGO影城蠻新的,求婚包廳不貴噢~
作者: PSO (SuGer.Fishing)   2016-05-09 07:28:00
言論自由阿,如果你在電影院聽到你隔壁一直在喊不好看,你會爽嗎?轉回來這裡,如果球迷還一直噓,那不就影響其他觀戰的鄉民了?你總不可能說不爽不要看留下謾罵的人吧(同理大家也很不喜歡本壘吹哨,等下他說我有買票就放過了?)如果他只是叫誰下二軍還是怎樣的,他沒指揮權講這個?而且連“建議”都不用那叫誤導吧比如版主時好時壞,某人天天喊下台也是會反感吧,又沒照程序來現在狀況是球員看不到這種情況,如果看到?(當然也有可能身為公眾人物虛心接受)當然這是參考(從不同角度來看),雖然我根本沒在看噓文,看比賽重要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5-09 08:33:00
用同樣標準,版主要處理的何止pk,想累死誰呢?叫蘇下二軍的也捅嗎?叫恰換棒次也捅嗎?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9:50:00
....阿被噓了XDDD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09 09:56:00
反對的聲音不見得是錯的,就像噓文推文只是一個形式無法包容別人的聲音,最可怕的就是一群人積非成是版規既然沒有限制,我反而覺得這種標題指名道姓很沒品
作者: DARKSEVEN (不過就是板上洗地的)   2016-05-09 09:58:00
alskdj 幫忙一下,要按2就幫我推文降到0謝謝...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09 09:59:00
看了不爽,你可以選擇不要看。生活中也是如此
作者: lchyde666 (666)   2016-05-09 09:59:00
沒違規的發言沒必要處理 你也可以在沒違規的反擊他
作者: ilikejstar (高天賜)   2016-05-09 10:00:00
言論自由是沒錯 pk有權表達 我們也有權說他 但尊重版主的決定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09 10:01:00
Yes 聲音一定有正反方,在沒共識的情況下才有法治的出現另外這則噓文,是要反駁你第五段跟最後一句話,你誰?
作者: StkPig (STK)   2016-05-09 10:08:00
我覺得Pk這樣很煩沒錯,但是他也的確沒違規,一個團體生活裡,有正方就會有反方,他如果是叫球員去死一死,那才是最嚴重的,除非本版規定是只能加油不能噓的自慰版,那桶PK沒話說麻,現在就不是啊,大家想回到以前那種被戲稱北韓版的時代嗎?
作者: saki01 (咲咲)   2016-05-09 10:21:00
沒說不能噓,但一直噓想紅的心態是?
作者: ismark2000 (信)   2016-05-09 10:23:00
老實說一直有人自詡成版主的身份,不是也很奇怪嗎?(非針對發文版主,請見諒
作者: saki01 (咲咲)   2016-05-09 10:25:00
不影響別人的自由,才是真自由
作者: rod13824 (猛矮)   2016-05-09 10:34:00
可是他一直噓好像也沒有影響到其他人的自由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5-09 10:43:00
事實上就是有人針對id,你問自己真要抓會有多少人犯相同問題,而版主人力是否足夠處理即可。投票不是萬能,你投出一個版主根本無力負荷的標準也是白搭
作者: lngygy123 (一二三)   2016-05-09 11:38:00
XDDDD 這裡還真是很好玩 沒太嚴重也被抓來鞭
作者: henrytsai (最初的感動~)   2016-05-09 12:12:00
針對id?他不要那麼誇張誰會針對他阿 搞清楚因果好嗎
作者: stu60610 (楊桃)   2016-05-09 12:30:00
投票多數決叫霸凌? 看來現代民主政府都是在霸凌民眾阿XD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09 15:44:00
樓上不知道兄弟象板前朝的管理制度 就是這樣嗎?也因為這樣才有人起來抗爭,版主才討論開放一翻兩瞪眼的死投票本來就不公平 只是我們從小被教育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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