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FA規章有感,純抒發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01-11 12:00:32
姑且先不論太子會提那三個 FA 補償方案修改建議的真正居心,
老實說, 太子提的那三項 FA 補償方案修改建議, 就算真的都有其合理性,
我個人覺得以時間點來看也真的不適合立即適用於這次林智勝的 FA,
原因無他, 就出在現在才要簽走 FA 的球隊提 25 人保護名單這時間點太晚了!!!
真要提這個 25 人保護名單,
正確的提出時間點應該是要在林智勝鄭達鴻宣告 FA 後沒多久,
包括中信在內所有有意願挖走 FA 球員的球隊都要限期都先提出 25 人保護名單,
因為那個時間點, 各隊跟自家沒 FA 但也需要談新合約的原球員幾乎都還沒談新合約,
而這些沒有 FA 資格但又需要談新合約的球員,
如果他們知道自己簽了合約後有可能馬上就要換球隊的話, 即使願意先簽後換,
正常來說也必定會希望確定新球季自己真正歸屬的球隊是哪隊後再來談新合約怎麼簽,
尤其是自覺自己應該不會被列入球隊保護名單, 但也願意換球隊拚看看的球員,
應該也會希望等 25 人保護名單提過, 且失去 FA 球員的球隊也挑過後再來談新合約...
道理很簡單, 因為對球員來講, 續留母隊跟可能換球隊的簽約考量一定不同,
所以我會覺得, 任何有意願挖走 FA 球員的球隊,
都應該在 FA 球員宣告 FA 期限完畢後沒多久 (期限可能要討論),
就要提出 25 人保護名單, 逾期沒提保護名單的球隊就無權挖 FA,
這樣對還沒 FA 卻又需要重談新合約的球員才公平...
但這次中職破天荒的第一次換隊成功的 FA, 卻由於之前中職定的 FA 方案疏漏太多,
導致中信現在跟隊上幾乎所有球員都已經談好新合約, 卻仍未提 25 人保護名單,
這樣的話, 就算 LM 提的那三個 FA 補償方案修改建議是好的,
我個人也會覺得, 因應這次 FA,
至少這次一定要給不在保護名單又被挑走的球員有選擇跟新隊伍限期重新談約的權利,
這樣對球員才比較公平...
以上是個人看法...
不過還是得說, 中職原本訂的這個 FA 辦法, 疏漏及不合理處真的太多,
可以的話真的該趁這機會好好修改一下才對...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1-11 13:03:00
一定要如此,這次就隨著改就太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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