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4-12-19 23:25:36※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1Kb48tXi ]
作者: shanteknight (纖體俠) 站內: Baseball
標題: [討論] 該是讓另一種聲音出現的時候了-連署
時間: Fri Dec 19 23:20:19 2014
挺文彬,護中信,支持李文彬留任
只看PTT會以為李文彬做得很爛,但是看看外面的世界,你會發現
李文彬其實做得並不差,當你認為他做得很好的時候,卻要被另一群人
用著連署書逼他下台,這讓支持他的人情何以堪?
所以,該是讓另一種聲音出來透透氣了!
如果你認同李文彬,就用連署讓他留下來!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1219065307
歡迎大家連署支持,也歡迎FB版上的更多朋友支持他一起來連署!
等他走了以後才來惋惜,不要讓遺憾發生!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3-12-19 23:21:00推!!!!續留讓球迷每天都有笑話看!!
作者:
haoguy (uu)
2013-12-19 23:21:00你只是想看人數吧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3-12-19 23:22: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Tads 2013-12-19 23:23:00
FB中信兄弟粉絲團的下週粉很多 你應該去那宣傳才對
作者: elelucky (elelucky) 2014-12-19 23:29:00
要人支持 要先說得出理由 請問是?
作者: jeff19820708 (小宇) 2014-12-19 23:32:00
看完之後,抱歉我還是希望李下臺。
作者: aspshank (天黑黑) 2014-12-19 23:32:00
來搞笑的?
作者:
daaa (DAAA)
2014-12-19 23:33:00要我支持 請先說理由說服我 如果單純想看笑話 很抱歉 不好笑
作者: brothers999 (WEG) 2014-12-19 23:35:00
以他的辦事效率 已經不適任了
作者: s1310306 (老爹) 2014-12-19 23:44:00
不等下週再說?
作者:
isaiah0110 (Fleur Paresseuse)
2014-12-19 23:45:00第一個連署的明顯來亂,第二個連署的是請李下台看一下連署名單就知道這個來惡搞的吧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4-12-19 23:50:00
那個什麼俠的不是獅迷嗎?有人還故意轉來鬧板不桶?
你偽造洪瑞河、陳瑞振連署其實已經違法...繼續搞沒關
雖然我支持李下台 但想提醒arr大這世上應該很多人叫洪瑞河 陳瑞振
作者:
shoutz (shoutz)
2014-12-20 00:13:00ok!我們以後也會繼續支持陳連宏連任
作者:
SmoWeI (小威)
2014-12-20 00:19:00理由在哪裡啦 這真的是來鬧板的吧= =
查ip就知道是那個洪瑞河跟陳瑞振,去跟檢察官解釋?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2-20 00:49:00跟某些人好像 一樣的__
作者:
xadx (bitter sweet)
2014-12-20 02:04:00先承認你就是他本人吧
作者: FATDUDU (Giroro) 2014-12-20 02:34:00
這樣還可以護航,兄弟就沒救了...
作者:
fdgvfdgv (hohogod)
2014-12-20 09:03:00理由根本寫不出來 管好你們自己家的鑼總就好了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4-12-20 11:26:00下週再開會討論要不要幫你連署
說真的 如果像qq大說的 那之前講你像宋楚瑜 陳水扁等那世上叫這名字何其多 怎麼會被法官判刑咧司法雖然有很多笑話 但不要以為可以玩這種文字遊戲這是我想提醒qq大的
作者: xxx2222 (大胖) 2014-12-20 12:26:00
我會好好評估~下週在說!!
作者:
kx7613120 (ç¾…æ±å°¼å¤§æœ¨)
2014-12-20 14:25:00我也支持彬神! 加油!
作者:
goerge (WHAT?)
2014-12-20 16:30:00舉出來啊?? 他哪裡好?? 你也要下周再告訴我嗎?
作者:
cgtaco (TACO)
2014-12-20 16:30:00好像沒有值得支持的理由呀XD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4-12-20 18:55:00
真的這麼支持可以把李文彬帶去統一當領隊
作者:
htk (該死的啞護)
2014-12-20 19:21:00看了一下好像只有1人 沉默的查志源
作者: wsxad5 (我想賺大錢) 2014-12-20 20:30:00
下週再說
作者:
jasonccr (花花)
2014-12-21 18:56:00呵呵 笑話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2-22 11:23:00連理由都沒有……
作者:
Inar (Inar)
2014-12-22 22:14:00根本就是另類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