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rden738 (又開始焦慮的夜晚)》之銘言:
: 好你要我簽複數年約 我要求你保證身體健康 身手依舊 很合理吧?
: 什麼證明都不想提 躲來躲去的
你自己都不派人過來看,怪我哩?
先喊聲說要找倪福德回來的可是想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李文彬!
另外說到證明,FIP 丟得比剛來的 Cody 還好,即是樣本還不夠大,就不是證明?
(某些反對的人看到這的 OS:啥是 FIP?阿不懂沒關係啦,反到底就是了。)
熱心鄉民跑去現場回報球速與控球狀況不是證明?
(某些反對者再看到這的 OS: 球探重要嗎?Moneyball 明明說球探不重要啊。)
是別人沒有證明?還是你看不懂那就叫證明?
而且話說,中信搞不好是對倪福德近況掌握度最低的球團,呵呵,
不然怎會有「別來動我家的人」、「經紀人要求交易」這類風聲傳出?
: 我合理懷疑你想拿超過預期的薪水吧?!
: 再不然就是不想加入
: 除非給你一個爽爽的約
: 當女朋友開出一堆條件 有車 有房 存款五百萬 才跟你結婚的時候
: 她擺明就是在打槍你
: 放手吧 又不差倪一個人
這比喻不精確。
幾年前某右姓小姐想嫁台灣人,獲得大筆聘金與不任意離婚保障,
今年有個左姓小姐是更大筆的聘金,際遇比右小姐更好,
另外年紀稍老一點的眼鏡小姐也能有不錯的保障,
條件至少不比眼鏡姑娘差的土地小姐,
本來就有待嫁行情的基本盤了。
而在這地方,跟你結婚後幾年內如果理念不合,還不能任意自行宣布離婚,
雖說扯破臉硬要也行,但若離婚後想再找人結婚,還只能被迫選擇原配,
若跟原配沒有共識但原配也不想放生,她就不能找人結婚了耶,
好厲害啊!本國這有些病態的工作環境都沒這麼大的權利可以封殺他人的工作權了。
但我倒支持你最後一句,真沒錢出聘金的話,就放手讓她嫁去別人家,
不過是不是真的不差這人?讓時間來說話,
我有預測未來的水晶球,此刻無法反駁你。
只是錢鬥本身不是錯的,
很多人將其罪惡化,我覺得大可不必,
(有本錢的人在業界找工作,也是拿著手上已有的 offer 到處比價來比價去的啊 ... )
但錯的往往是那些為護航而自動扭曲邏輯、前後矛盾不一的詭異論點,
不做功課,或者選擇性的接收資訊,
所謂的秀__下限,莫此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