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彬說的到底哪裡對,我實在看不出來:
1.Fox去找聯盟時,緯來在幹嘛?Fox在中職正在傷腦轉播權時找上門來談,換做是你
,你不會跟他好好地聊一聊?那時候聯盟是哪裡會知道幾天後緯來會找上門?不要
說什麼中職沒公告、緯來不知道可以去找中職,緯來自己那篇要中職去找他的聲明
內,就看得出來緯來早知道中職必須找人接洽轉播權。
2.黃鎮台基於中職這個社團法人常務理事暨理事長的身分,依據相關法令及章程,他
就是中職合法的對外代表,到底是基於哪點他不能夠對外代表中職接洽單位?又到
底除了中央社的報導跟李文彬的砲轟外,Fox跟聯盟哪裡有說那次談就已經定案了?
3.中職玩了這麼多年,轉播權的各種過程、評選標準有訂出來過嗎?真的有的話,當
過中職這麼多年秘書長的李文彬會不曉得?如果沒有這些相關規定(別跟我扯政府採
購法或是哪個大企業,那是人家有制訂),那黃鎮台只要遵循中職現有規章,將其對
外代表中職接洽所得資訊,帶回到常務理事會內提案討論表決,有什麼不對?用很
空泛地一些形容詞說程序要公平公正公開等等然後無限上綱,這誰不會?
怎樣,中職有規定一定要幾家投標才能開始討論嗎?中職有規定要上網公告招標幾
日後,多少間廠商提出怎樣格式的服務建議書或是投標價格後,才能開始討論轉播
權嗎?如果沒有這些規定,黃鎮台只要不逾越現有章程的規定以及授予權限或議定
決議,李文彬你這樣的抨擊根據何在?
對了,不用幫我上色是什麼迷,這裡09年前就在的板友,應該不少都知道我是象迷,
然後說支持黃鎮台的人沒有法律觀念的,歡迎來聊聊你認知的法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