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TX105 (strike)》之銘言:
: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個人認為三個月應該是從中信兄弟跟他的經紀人第一次接洽談後就該起算,而且說實
: : 在話,倪福德當年根本就不能算是報名參加選秀,他是被參加特別選秀的,適用葉丁
: : 仁條款著實沒道理(葉丁仁條款本身就很沒道理)。
: : 聯盟真的想落實制度的話,最少現在應該要把三個月的時間開始起算了。而且很難說
: : 過去兄弟早就已經接洽過倪福德,那說不定三個月的時限早就過了,其他球隊根本可
: : 以自由接洽倪福德,到時候被其他隊攔走就好笑了。(雖然我覺得中職各隊應該默契
: : 不會攔啦。)
: 好像是回我的推文!!!
: 根據Wiki的丁丁條款 http://ppt.cc/kG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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