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政府與相關官股的債權協商立法的可行性

作者: WolfMirror (小精靈)   2016-01-01 16:58:02
1. 投票地 (您戶籍投票所在的縣市 ex.台北市)
屏東縣屏東市
2. 議題類別
經濟、勞工、財金、教育、兩岸、交通、內政、外交、國防、醫療與社福、科技、
環境、藝文、法務、其他 (請擇一)
法務
3. 我要發問 (限140字以內)
這構想有無實踐的可能與急迫性如何?
國民債權協商,收購地方與機關及投資負債,
讓國民/企業/社團/法人
用債權取得對地方政府等等的人事生殺大權。
掌握貪汙/不作為與文件的調查權,
讓債權人民團體訴訟追討退休金和請入監牢反省。
回歸民主政治,讓人民用債權決定要誰來把事情善後。
這需要積極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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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中央與地方的長期債務、短期借款等,
政府總負債已逾25兆元,換算平均每位國民背債1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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