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25-05-02 20:45:02當事人回應了:
https://www.threads.com/@hilarioyang/post/DJJrQ9JPXbC
hilarioyang
5/1在辛殿信義店用餐吃到大量的碎玻璃(續)
(前情提要:threads.com/@hila…)
有鑒於辛殿直接發佈不實聲明,欲意塑造我的不良形象,以下是對於該聲明的駁斥。
聲明第四行:「店長前往了解狀況,隨後退費,並詢問就醫相關事宜,顧客當下拒絕。」
聲明第六行:「二次詢問是否就醫,顧客再次拒絕。」
1. 店長並沒有退費,而是折抵部分餐費,店長本人也是使用「折抵」這個字眼,還告訴
我們是他自己自掏腰包。
2.如新聞所述,店長告知「他在上班,請我自行就醫」的荒謬言論兩次後,我在之後的對
話過程中反覆申述了「我會自己叫車去看醫生」多達至少十次。
聲明第七行:「楊督導到後,表示提供車輛協助就醫」
聲明第八行:「顧客拒絕搭乘私人車輛就醫,同仁叫計程車,並陪同前往醫院。」
1. 楊督導當場表示會叫計程車協助就醫,但過了十分鐘之後卻來個滿嘴都是檳榔汁,在
咬檳榔的、插手抱胸的「性情中人」要求我上他的轎車。
2. 對於楊督導說要叫車,結果來的是這樣的人士還是私人轎車,還以「信義區車子不好
叫」的奇怪理由一直催促我上車,基於人身安全我與友人便自行搭乘計程車前往台北醫學
院。
A11的路口上哪裡不好叫車了? 而且楊督導叫車送我回家的時候是使用Line Taxi或Uber
之類的軟體,楊督導絕對有辦法叫到車。
聲明第九行:「19:55 就醫當下同仁給予顧客6000元慰問金並與承諾後續會妥善處理。」
1. 19:55我們正在櫃檯批價,而後又隨即去領藥,請問辛殿的品牌方是在異次元空間與誰
交談了嗎? 可以請院方提供19:55的監視器畫面。
2. 對於辛殿公司方欲提供的紅包,予以多次(差不多7、8次)拒絕。
請大家試想,出了如此的大事店長只給折抵部分餐費,然後督導與區域主管提出「下次免
費來用餐」的offer,這個錢能有多少?
我有必要為了這個錢讓我自己看起來這麼廉價嗎?
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收這個錢,按理來說,如果要錢的話去走意外責任險的理賠一定更高
吧?
聲明第十二行:「同仁聯繫希望獲得探訪慰間的機會,顧客明確拒絕。」
1. 楊督導是想要前來贈送水果禮盒
2. 楊督導在醫院的時候就一直自動竄入診間、X光室,並且很積極想要從醫護人員手上拿
到我的證件與單據;多次嚴重侵害醫療隱私的舉動已遭醫護人員制止多次。
加上前面說要叫計程車,結果請了一位咬檳榔的大哥前來要我上私人轎車,謊稱叫不到車
這件事情;我對於我的人身安全感到堪憂,所以我拒絕了他上門前來遞交水果禮盒的提議
,我不想暴露我的地址。
3. 同時,在同一則回覆的簡訊內,我欲向楊小姐索取品牌方的法務人員資料;楊小姐就
直接消失15小時又40分鐘開始進行閃躲。
聲明內多次提到未能與我聯繫上的描述,實質上我們一直都是透過簡訊回覆,
甚至是馬上回覆;辛殿一直要製造我消失、拒絕溝通的形象。
聲明最後一行: 「以訊息方式聯繫獲得回應,同仁也立即再次致電,電話中顧客表示不
願意再做任何形式的交談,僅希望獲得法務的聯絡資訊。」
經過我不斷地要求楊督導提供法務人員的聯繫方式,他們一來一往的閃躲、顧左右而言他
,經過了約13小時,楊督導才委託了自稱為「戴先生」的公關人員「假裝」是公司法務與
我對話。
楊督導確切地透過口頭與文字(簡訊)清楚地表示,戴先生就是公司的「法務」。
在對話過程中,因其談吐因由,在我不斷地詢問之下終於坦承他是公司的公關人員。
在經過這樣的事件,我自然對於公司空泛的慰問感到反感。我向楊小姐與戴先生(他們站
在一起,楊小姐打給我然後把電話遞給戴先生)鄭重表示對於公司詭異的處理手腕感到反
感,表示「請燈真正想要處理、和談這件事情時再來聯絡我」,而不是我花時間來看他們
的小把戲。
我並沒有像聲明上說的,拒絕任何形式的交談!請辛殿不要再說謊了!!
對話都有錄音檔,我將提供給媒體。
作者:
rb731024 (還是米蟲......= = )
2025-05-02 20:48:00繼續高調 垃圾店家
最後大概冷處理 能拖就拖 對外就是有誠意 在溝通協調
作者:
murasei (小村( ̄^ ̄;))
2025-05-02 22:35:00高調高調 永久抵制
作者:
sank (SANKK)
2025-05-03 05:17:00太扯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25-05-03 05:46:00高調,垃圾店家
作者:
adway (123)
2025-05-03 06:21:00大罷免比較重要我看你價值不夠唷
作者:
sprpcp (好想放假)
2025-05-03 11:45:00還好早就拒吃了
作者:
TheRoots (Luv Sic)
2025-05-03 14:11:00太扯了
作者: tfoxboy123 (大象王) 2025-05-03 15:23:00
也太扯
作者: witcherysky 2025-05-03 16:59:00
誇張餒
作者: online43454 (偲偲) 2025-05-03 17:20:00
推
作者: JMashburn 2025-05-03 17:35:00
辛殿不意外
作者: KyoumaDa (去你媽的iwin) 2025-05-03 18:53:00
高調
作者:
rmoira (R)
2025-05-03 19:28:00什麼爛店 剛好讓他倒吧
作者:
Tiyara (------)
2025-05-03 20:05:00高調
作者: prowainai 2025-05-03 22:10:00
高調 此生再也不去辛殿
作者:
luorc (小飛)
2025-05-03 22:15:00不敢去了
作者: justptt978 (ptt978) 2025-05-03 23:44:00
當事人告一告吧 店家都不怕
作者: pipipa (批批趴) 2025-05-04 00:39:00
哇靠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5-05-04 05:24:00
好扯
作者: akialan2020 (草菇王) 2025-05-04 07:26:00
這種店家哪有什麼法務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5-05-04 20:02:00
…
作者:
sank (SANKK)
2025-05-05 00:05:00短時間內湧入的一星,GOOGLE過一陣子會自動刪掉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25-05-05 10:35:00推
作者:
una283 (無)
2025-05-05 11:41:00扯,什麼危機處理?其實顧客通常第一時間想知道店家是否積極處理而已
作者:
ffxx (none)
2025-05-05 12:29:00抵制了 雖然本來就很久沒去
作者: asdf70044 (A7) 2025-05-05 18:59:00
這裡是台灣
作者: dahlia11 (dahlia) 2025-05-05 19:02:00
搞什麼飛機,開這麼久的店了這事情搞成這樣
作者: qwe325639 (KEN) 2025-05-06 01:49:00
先抵制了,公館店冷氣冷到靠北超不爽
作者:
samyes (不買最賺)
2025-05-06 14:10:00推,以前沒吃過,以後更不會去吃
一碼歸一碼,吃火鍋冷氣涼一點比較好吧,不然會吃得很熱
作者: gen001 (qmo) 2025-05-06 15:14:00
垃圾店家
作者: giantwinter 2025-05-06 16:44:00
好扯
作者:
tomshiou (( ̄︶ ̄))
2025-05-06 18:17:00告業務過失傷害也不會 都幾歲了
現在沒有業務過失傷害只有普通過失傷害了來秀優越感連法條都不清楚,都幾歲了
作者:
aova (鰻魚♥張根碩)
2025-05-06 19:49:00超爛的SOP,爛店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5-05-06 20:13:00太可怕,不會去
作者: Aukillexz (邊緣人) 2025-05-06 23:13:00
好扯
作者:
KH8019 (KH)
2025-05-07 01:14:00扯
作者: Ivan1127 (Ivan) 2025-05-07 14:16:00
推 抵制
作者:
XFight (X-Fight)
2025-05-07 14:44:00若屬實,這店家太可惡了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25-05-07 16:07:00這種危急健康和身體,最糟可能需要開刀或造成永久性的身體傷害,店家真的不應該輕易了事。輕易了事的下場就是再發生。最要緊的是把當事人的身體健康放第一優先,第二優先全面盤查玻璃怎麼摻雜進去避免再發。等全部完成後再來談補償和賠償,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客訴標準處理。
作者: fyns079 (歐) 2025-05-07 18:54:00
誇張
作者: holybird (活力鳥) 2025-05-08 16:21:00
就想息事寧人結果翻車
我就問 怎麼大家都姓楊當事人 督導 法務 都姓楊的機率?
作者: Barquinho (Barquinho) 2025-05-11 20:03:00
哇靠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25-05-13 12:19:00這誰還敢去吃啊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5-05-22 18:15:00
哇
作者:
keepgoingKH (Go Go power laser~)
2025-06-04 21:26:00追蹤後續